把车停在公交站换来百元罚款单 交警部门昨建议在停车场或泊位停车
晚报讯 昨天上午11时许,一辆车号为鲁B658E6的黑色轿车,违规停在了京口路某商场旁的公交车站上,时间长达20多分钟,导致公交车难以正常进站,并影响附近路口车辆通行。李沧交警随后联系车主将车开走,并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100元。李沧交警希望驾驶人停车时应主动停进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以免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无独有偶,前日下午3时50分,在莱阳路海底世界门前,一辆车号为鲁UT67××的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在路边停车上客,直接导致该路段交通受阻。在附近执勤的民警见状,忙上前劝离。驾驶员秦某却拒不离开,执勤民警只好给其开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市南交警大队文登路中队的指导员王继俊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查处。出租车上下客,可以避开主道到支路上停放,或者到景点门口临时停放,原则是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海涛 平海 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