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中国广播网图)
新华网银川7月24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陈建国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张毅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通盘考虑、慎重决定的。
据悉,陈建国已满65岁,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接任的张毅,1950年8月出生,在黑龙江担任过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有比较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验;1997年8月进入省级领导班子,先后担任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2001年10月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2007年9月任中央纪委秘书长,同年10月任中央纪委副书记。
陈建国因年龄原因卸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
陈建国
中新网7月24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陈建国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官方新华网报道称,“陈建国已满65岁,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通盘考虑、慎重决定的。
附:陈建国简历
陈建国,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山东荣成人,1966年4月入党,196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2年—1969年:解放军六○三四部队战士、班长、保密员。
1969年—1975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工人、车间党支部书记、 厂团委书记、祥山铁矿党总支书记。
1975年—1976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党委副书记。
1976年—1978年:山东省烟台地区革委会工交办公室副主任兼地区交通局党委书记。
1978年—1983年:山东省烟台地区经委副主任兼地区冶金工业局局长。
1983年—1984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芝罘区委书记。
1984年—1987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7年—1989年: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
1989年—1992年: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1993年: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3年—1994年: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1994—1995年: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1995年—2002年: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2年3月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0年7月24日,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资料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