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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闯宾馆床上捉奸小三 笔记本录下亲昵艳照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7-23 07:15:40 字号:TT

    早报讯 丈夫在外拈花惹草,纵然百般隐藏但还是露出了马脚,妻子不仅雇人暗中调查,还亲自跟踪到丈夫与情人幽会的宾馆,拨打了110报警,将两人捉奸在床。妻子为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播放了丈夫在外“逍遥”的照片。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因为丈夫过错明显,法官调解两人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

    宾馆里报警捉奸

    王某今年30岁,2004年结婚并有了一个儿子,是一家外贸企业的负责人。原本一家三口生活幸福美满,可2008年夏天,妻子李某发现王某在参加完一次公益活动后,行踪鬼鬼祟祟,因此对丈夫产生怀疑。之后,李某发现,丈夫手机里的短信总是删除得很 “及时”,而且每当她动丈夫的手机时对方都显得很紧张。为了弄清楚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李某决定请人暗中跟踪丈夫,一番调查后,果真发现了问题:王某经常与一名年轻女子约会。

    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丈夫突然提出要出门参加朋友聚会,李某表示同意后,偷偷跟了出去,结果丈夫开车径直到了一家宾馆,宾馆门口已经有一女子等在那里,正是王某经常约见的对象。看着丈夫进了宾馆,李某火冒三丈,摸出手机报了警,并央求民警一定要到现场。民警赶到后,在宾馆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李某敲开了王某所在的房间。打开房门,一看到妻子王某当场傻了眼,民警当面询问王某是否认识李某,王某当场回答是自己的妻子,可随后民警询问床上女人的身份时,王某慌乱中回答是自己的“对象”。

    照片戳穿丈夫谎言

    把丈夫捉奸在床,李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称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并要求法官将房产判给自己。王某则表示,离婚可以,但房产应该平分,而且他与宾馆里的年轻女子只是业务往来,没有不正当关系。

    “谈业务也要脱鞋上床?”看到丈夫还要狡辩,李某不仅大声质问,还拿出了自己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当场播放了王某与他人的亲昵照。面对诸多证据,还想继续争论的王某傻了眼,只好低下头,承认了自己有外遇。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和李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同意离婚,房产归李某所有,孩子由王某抚养。 无过错方可举证索赔 办案法官表示,因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诉讼中,如果一方获得证据的渠道是合法的,可以认定另一方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过错方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少分财产。所以在此案中,法官根据男方的过错程度,最终支持房产归女方所有。

    同时,法官还提醒,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主张了什么权利,就应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在此案中,李某为举证自己的主张,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男方的过错,因此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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