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公布的 《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获悉,公立医院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并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可采取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方式产生。在分配制度上,将更加关注综合目标,切断科室收入与奖金分配关系。
《纲要》要求,公立医院要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在医院管理体制上,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公立医院院长可采取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方式产生,副院长由院长提名。落实院长管理自主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院长可自主合理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纲要》要求,在分配制度上要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要从根本上切断科室收入与奖金分配的关系,更加关注综合目标,关注质量和效率,避免单纯的经济取向。同时,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本报记者 孙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