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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九成家庭“被二套” 两妙招可避新政限制

来源:青岛晚报-- 2010-06-08 16:10:01 字号:TT

    随着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发出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备受瞩目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尘埃落定。据粗略统计,本市约有93%的家庭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成为“史上最严”的调控政策。应读者要求,记者昨日采访了岛城主要银行,发现政策需要细化的部分仍然较多,部分拥有一套房的居民还有办法改善住房。

    改善住房多掏18万元首付

    “现在我名下都没有房子了,怎么也算二套房。”二套房标准一出台,市民黄为国就为自己贷款买房犯了愁。四年前,黄为国为了结婚,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贷款买了一套42平方米的小户型作为“过渡房”。“现在我女儿都两岁了,一家人还挤在这么小的房间里很不方便。 ”于是,黄先生就动起了把原来的房子卖掉再贷款买套90平方米的房子的念头。但新政出台后,他需要多拿出18万元的首付款,每月增加300多元的利息。但黄为国对新政很支持,“要是房价能降下来就好了”。

    多数银行仍执行老政策

    “从今年的‘新国十条’出台就再也没有改善型住房这一说了。 ”中信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黄先生一样的购房者将被“一刀切”。

    “现在新的政策的细则还没有下发到分行,我们还将按照以前的房贷政策执行。 ”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工作人员介绍。同样中行、农行、工行也在等总行的细则出台,而华夏、中信等股份制银行动作就迅速得多。 “以前有过贷款的房子,就算房子卖掉了房产记录也能显示,如果再买房也算二套房。 ”华夏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有一套没有贷款的房子,卖掉了之后,再买房子仍可算作首套房。

    “政策关上一扇门,肯定会留下一扇窗。 ”银行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各银行已陆续跟进房贷政策,但在操作过程中仍有一定界定困难。一方面,银行本身缺乏可靠的、查阅客户家庭名下房产的系统和途径;另一方面,“异地查询”尚有漏洞。如一些早前国家分配房屋,未上市交易的,一一核查难度较大。 记者 孙成富

    岛城银行理财师详细讲解二套房新政

    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

    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夫妻原本是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离异(不建议假离婚)后房子归夫妻一方,从未买过其他房子的另一方现在想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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