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秀) 我市基本药物制度自3月15日启动以来,实施已两月有余。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医改办召开的会议上获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七区三市(即墨、胶州、胶南)的121个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药物的价格平均下降30%。药价下降,直接拉动了门诊量。两个月时间里,121家机构的接诊人数激增20%。可以说,我市医改新政的威力已初步显现出来。
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0%
据市卫生局副局长魏仁敏通报,从3月15日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到5月15日,全市实施新政的12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达5826.54万元,其中药品销售金额3449.62万元 (基本药物销售2000.28万元),基本药物销售所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8.06%。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0%。
而在新政实施之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要靠“以药养医”,售药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为了取得更高利润,一些机构对药品加价出售,平均加价幅度超过50%。而这部分费用,都转嫁到了患者身上。这也是导致基层 “看病贵”的根源。
新政明年覆盖七区五市
在国家、省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标要求30%的基础上,我市适当扩大了覆盖面。目前,全市七区和即墨、胶州、胶南范围内的121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区市实施率达到了 83%,全市人口覆盖率达到了72.3%。
市医改办主任于承玲透露,2010年,在七区和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范围内121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具备条件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2011年,基本药物制度将推广到莱西市和平度市,并在两年内实现覆盖率100%的目标。
“以药养医”转为“绩效考核”
药价大幅下降,好比砍掉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摇钱树”,这部分损失谁来弥补?据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强介绍,我市市级财政增设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0.73亿元。
为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力,市财政部门在保证基层医护人员利益稳定的前提下,引入了“绩效考核”。医改部门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市民签约服务,签约6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签约60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补助40元。同时,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额的2%补助基层医疗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补助办法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核定补助幅度。简言之,就是服务得越多、服务越好,就能获得更多的财政补助。这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从“以药养医”转变到“靠服务争取财政补助”上来。当然,患者是最终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