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城中村改造和加快农村住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目标上更加明确,措施上加大力度,确保三年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
夏耕指出,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农民群众切实利益和城乡面貌的改善。目前,我们的工作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各区市进展不平衡、创新步伐不快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工作实施中,要突出城中村改造、村庄整合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四个工作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的要求,尽快拿出城中村改造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要积极稳妥推进合村并点,推动周边村向中心村集中;要大力推动农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落实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鼓励农民购买经济适用房,鼓励在解决好当地农民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在当地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纳入农民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管理;要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夏耕强调,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中,要注意抓好规划引导、设施配套、质量安全监管三个环节。市区两级和规划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中长期规划,着力提高村庄改造规划设计水平,体现青岛城市特色。鼓励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建设养老、托幼、中小学、文化、健身、医疗、商业网点和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在城中村改造中,要强化质量监管,安全文明施工,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农房建设的高质量和高水平。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强化资金、土地“两个保障”,积极探讨适合我市实际的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融资平台,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力度,为农村住房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和土地保障。
夏耕要求,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鉴近几年城市“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经验,加强领导督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调整完善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调度。各区市党政一把手要挂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协调。二是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让群众看到农村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项服务。四是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将各区市财政资金和规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列入纪检监察范围,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不出问题。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现场观摩了胶州市和李沧区的农村住房建设现场。
副市长张元福、胡绍军参加会议,副市长王建祥主持会议。(本报记者 崔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