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0日讯 记者从青岛高新区获悉,备受关注的“新三板”在我市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5月10日,青岛高新区已经组织成立了券商工作组,助力青岛企业融资上市。目前,青岛高新区已经初步筛选建立26家备选企业,并组织6个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组全面展开工作。青岛企业试水“中国版纳斯达克”,已正式进入倒计时阶段。
高新区“一区五园”享受政策支持
今年3月,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开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高新区开展新三板试点工作。通知明确了政策支持的企业范围,即注册地在青岛高新区“一区五园”(高新区胶州湾北部主园区、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青岛科技街、市南软件园)的高技术公司。
通过各园区推荐,青岛高新区目前已经初步筛选建立26家备选企业,并组织6个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组全面展开对接服务工作。按照计划,近期高新区将在各园区分别召开备选企业与券商新三板工作对接洽谈会,并确定首批拟挂牌资格企业。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将成最大受益者
目前,青岛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受制于规模小等因素,短期内难以进入主板、甚至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新三板”正是针对大量成长型非上市高技术企业股份转让、拓展融资渠道的平台,也被外界理解为“中国版纳斯达克”。
新三板市场的推出,建立了一条新型的股份转让通道,使国家级高新区内非上市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可以更加有效的吸收风险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并购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解决企业只能依靠自我积累发展,难于迅速做大做强的问题。
试点三年来,新三板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止目前,挂牌企业已超过60家,一批企业通过该系统已实现了股份转让或私募融资。青岛市政府于3月底出台了《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开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鼓励资助范围及资助额度,规范了申请流程,完善了配套措施。(记者 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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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青岛给予挂牌企业的优惠政策及补助标准
(一)给予拟挂牌企业改制及项目支持
1、拟挂牌企业和已挂牌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发展用地,优先办理立项、转报或核准手续。
2、对符合条件的拟挂牌企业和已挂牌企业,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申报各类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拟挂牌企业在改制挂牌过程中,应对利润进行规范,相应增加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增收部分,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属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予以支持。
(二)对企业上新三板前期费用给予财政补助
1、补助标准对高新区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确认的进入拟上新三板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70万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券商审核但尚未获得推荐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已完成改制并通过券商内核推荐挂牌的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70万元。
2、企业改制上新三板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验资、推荐等费用。具体使用范围包括:改制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审计、验资费用;资产评估费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费用;主办券商推荐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内核等挂牌服务费用。
3、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流程拟改制挂牌企业将申请材料上报企业所在高新区园区管理机构确认后,由企业所属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高新区管委审核批准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补助计划,企业据此到市财政部门和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相关手续。
下一页:进入新三板有哪些标准?
解读:新三板门槛有哪些?
(一)、新三板的概念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的要求,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国家科技部和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推出了针对国家高新区非上市高技术企业的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并首先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进行试点,也就是“新三板市场”。
(二)、企业进入新三板的标准
1、在高新区(包括一区五园)内注册的高技术企业;
2、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5、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6、取得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7、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青岛高新区新三板工作各园区联系电话:
高新区管委科技局:82020766;高科园管委创业服务中心:88036666;市南软件园产业发展科:88729638;青岛科技街管委办:83804209;试验区管委办综合处:8698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