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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凶杀案二审当庭驳回上诉 郑民生死刑(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04-20 14:38:01 字号:TT

    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郑民生因追求叶某等女青年不成,无端怀疑原单位负责人从中作梗,又认为叶某散布有损其声誉的言论,欲对其进行陷害,遂怀恨在心,欲进行报复,唯恐对成年人行凶难以得逞,即萌生杀害小学生之恶念,已达泄愤报复之目的。

    2010年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郑民生从家里携带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窜至南平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5分许,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门口,先后对13名小学生猛捅猛刺,造成8死、5重伤的惨剧。案发后郑民生被当场群众阻止并控制,被接警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认为,郑民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8死亡、5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犯罪过程中,郑民生为泄愤报复,事先携带凶器,侵害对象明确,杀人犯意坚决,并利用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选择人体要害部位行凶,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实属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犯罪,且归案后毫无悔罪表现。

    法院认为,郑民生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不具备有任何的法定、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郑民生请求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应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对郑民生的死刑裁定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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