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墓者盗走的珍贵文物。 通讯员 刘国保 图 盗墓者不识货,无价宝贝卖了个蔬菜价 100多万元的彩陶 卖了3块钱 警方抓获“盗墓专业队”追回文物40余件一座古墓进入3次是否算多次盗掘? 在古墓中挖出彩色女陶俑、尹元徽墓志铭,还有汉代、唐代、隋代的银碗。这些宝贝有的价值100多万元,却被不识货的盗墓人3块钱就给卖了。昨日上午,这起盗墓案的主角在惠济区法院 价值百万元的彩色女陶俑只卖3块钱 2007年春天,古荥镇村民冯某、程某两人到村头北地闲逛逮野兔时,发现庄稼地里有一个直径50厘米的洞。“这一定是别人盗古墓时留下的。”当晚8时许,冯某、程某等4人带着工具来到洞口,程某、冯某下去挖,另两人用水桶、绳子往上带土。4人挖到天快亮还没有挖到墓口。第二天晚8时,4人又来到洞里挖了近4个小时,才挖出文物。 他们此次挖出20多个陶人后,便将所盗的洞填上回家。10多天后,程某将这20多件文物卖给做文物收购生意的刘某(另案处理),共卖了1.2万元,4人平分了。2007年夏天,冯某、程某等人又来到这个古墓盗掘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所盗文物卖了2.8万元。后经专家鉴定,此墓为隋唐时期贵族墓,所盗窃的陶人等文物属于一般文物。 而此时他们并没有收手,2008年下半年,孔某等4人又先后两次盗了一座汉代贵族墓和一座唐代贵族墓。在洞里挖出的陶罐、尹元徽墓志铭一盒(国家二级文物)、唐代银器一套(国家二级文物)、青瓷盘口壶(国家三级文物)以及一些陶马、陶骆驼(一般文物)。他们随后也卖给他人了,一共卖了7.6万元。 “价值百万的彩色女陶俑,他们只卖了3块钱。”这些人供述,他们不识货,拿到古玩城时,买家说不值钱,还不如扔了,“我们也觉得一个小小的陶器不值钱,就打算白送给他,最后他给我3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