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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受贿被查处

来源:青岛日报-- 2010-01-29 06:59:48 字号:TT

    本报讯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作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从中获悉,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被查处。

    国家森在《报告》中说,去年,省检察院加大惩治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232人;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151人。其中包括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

    国家森说,刘青峰贪赃枉法,强迫调解,违规执行,先后索要和收受贿赂数百万元,给涉案单位和当事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省检察院依法查处了刘青峰的问题,清除了害群之马,维护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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