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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须“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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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2-31 14:24:10 中国企业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记者日前从胶南市委组织部获悉,胶南市创新镇村管理模式,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四审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在本村党组织提议前,根据决策事项内容报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站所把关审查,防止村级组织决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提高村级工作决策的科学性。

    胶南市积极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制度化建设,在坚持村级组织“四权”决策机制的基础上,通过重大决策事项审查、 村级重要事务用章审核、村级财务审接、对主要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四审制度”,层层把关落实,强化镇党委政府对村级事务管理决策的科学指导。

    坚持村级重要事务用章审核制度,胶南各乡镇(街道办)设立村委会印章集中存放场所,房间内每村一个专用橱,村印章管理员保管专用橱钥匙。对涉及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用章,经镇级党委政府把关审核,按村级议事决策程序决策通过后,由村印章管理员到镇(街道办)办理用章事宜,并进行用章登记。

    实施村级财务审接制度,坚持农村财务代管中心每月定期进村现场审查接账制度,确定每月1至 9 日为“审接日”,参与审接的人员除中心会计外,还包括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审接时,由参审人员对财务收支凭证进行集体审议,审议无误后加盖公章存档,同时在村公示栏公布。

    胶南对各村主要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委托审计部门组成审计小组,针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搞好专项审计。村(居)主要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有职务变动等事项,及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干部作出综合评价,向群众公示,实现对农村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 (据:大众日报 薄克国 庄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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