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正
前天,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简称新条例)的修改意见。比起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条例或将增加几大亮点,如政府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和补偿;有望先补偿再拆迁;房主如对拆迁有异议可提起诉讼等。
昨日,重庆社科院法学所丁新正研究员在解读这些亮点时说,拟新增的亮点凸显出法治的进步,比较充分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能减少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
解读
亮点1
拆迁中拟先补偿再拆迁
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补偿
记者:这样做对被拆迁人有何好处?
丁新正:目前,我市还没有明文规定补偿的先后顺序,拆迁中先斩后奏的事情时有发生,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实行先补偿再拆迁,被拆迁人将有更多谈判筹码和选择余地。
记者:会不会因此出现更多“钉子户”?
丁新正: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私权)时,如何限制私权滥用也很重要。目前,在我市的“城中村”和城郊拆迁中,个别被拆迁人的要价超过市场价两三倍,有的动辄就要求赔五十万、上百万元,有关方面应当加以研究,如何更好地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
亮点2
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补偿
记者:此举的作用何在?
丁新正:这有利于相关人员集中精力,更专业地解决拆迁方面的问题;也有利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沟通,同时防止有关部门推诿塞责。
亮点3
拟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
记者:修公园或建酒店,在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面前,补偿是否会出现差异?如何防止打着公共利益旗号损害被拆迁人权益?
丁新正:补偿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地块的用途,开发前就有公示,市民可以监督。同时,市民可去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有变更,可向规划部门投诉。如果违法变更,利害关系人还可要求相关责任人担责。
记者:专家们现在研究探讨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拆迁问题,那如何维护集体土地上村民的合法权益?
丁新正:目前,一些地方的村组治理比较混乱,村干部“一言堂”现象普遍存在,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村民利益时常受到损害。建议学习河南“4+2”工作法,即“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亮点4
被拆迁人不满意可以起诉
记者:采取这种途径维护权益的人多吗?
丁新正:现在的拆迁中,被拆迁人因为不满意而采取诉讼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比例较少。新条例若明确此途径,发生在拆迁领域的维权行为将更加合理、有序。
链接
县长动员棚户区拆迁
告诫居民“勿以卵击石”
黑龙江省东宁县号称该省首个人均收入超万元的县,在连续多年大规模拆迁的基础上,又在今年初提出,三年内拆除县城内剩余的60万平方米平房。
据了解,在东宁“拆迁大跃进”背后,却隐藏着“拆迁听证会光听不证”、“拆迁主管部门同时也是拆迁人”、“政府利用权力制作‘拆迁人’所需文件资料,再自己审查自己的‘申请资料’,自己给自己颁发《拆迁许可证》,最后再自己给自己仲裁”等一连串问题。而东宁县的拆迁工程也同时引发了拆迁户被打,甚至自焚等诸多冲撞。
今年5月11日,东宁县委书记孙永先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检查了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时说:“省政府提出要用五年时间完成县级棚户区改造,我们东宁县要在三年内完成县城棚户区改造。”5月27日,东宁县政府召开了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据参加大会的一位领导干部介绍,“这次拆迁大会全县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参加并且表态,纪委、法院、公安局、建设局等领导都表决心全力支持强迁。”县长任侃还告诫“钉子户”:不要以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
据东方早报
河北市民房子遭强拆
拆迁办称“不小心碰倒”
在还没签订拆迁协议之前,张家口市退休女市民温春梅的房子,被不明人员砸坏了门窗。派出所在查看现场后要求温春梅去所里作笔录,谁知等温春梅从派出所回来后一看,这次房子竟然倒塌了一半,所有的家具都被埋了进去,而剩下的两间也变成了危房。而当地拆迁办对此的解释竟然是:“在清理旁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了”。11月23日,这样的场景和解释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戏剧性的上演。
12月15日,当地派出所针对此事表示,经过调查,拆迁办承认房子是他们在清理周边垃圾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倒了,由于不小心碰倒房子并不是故意损坏,所以不能立案。同日,张家口市桥西区通顺街拆迁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房子确实不是故意拆的,而是雇佣大型钩机在清理垃圾时操作不当,不小心把房子碰倒了。
“谁相信房子能被碰成碎砖烂瓦,这样的解释根本说不过去,”温春梅说,自己是一个无依无靠的退休女工,还得供闺女上大学,现在连家也被“碰”没了,而有关部门对此竟然推来推去,日子实在没法过了。据燕赵都市报
背景
■1991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
■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这一法律修正案的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纳入了修改工作日程。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