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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银行卡业务 不得对用户过度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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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1-30 08:38:25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讯 信用卡营销人员必须对客户资信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银行不得对持卡人过度授信;建立违规特约商户“黑名单”制度,对黑名单信息各家银行联网通用;对银行业恶意竞争和扰乱市场行为,也将依法查处。这是记者从山东银监局、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11月27日联合召开的“规范银行卡业务、优化用卡环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本次专项活动的背景是随着银行卡的日益普及,银行卡的发展和风险管控正在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为迎接挑战,规范银行卡业务,进一步优化用卡环境,山东银监局牵头领导和组织了本次专项活动。据了解,本次涉及银行卡业务整改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一是取消不科学的银行卡发卡激励办法,废止效率低、风险大、违背内控基本原则的银行卡经营方式。二是按照权利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划清营销环节与授信等审查环节的职责,各自承担应负责任,改变目前营销责任与风险责任基本脱钩的模式。营销人员必须对客户资信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三要科学、审慎确定授信额度,防止过度授信,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客户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四要对申请人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对大额授信要有明确标准,对其收入真实性等应该通过第三方和具有法定效律的证明进行实质性核实;对个人贷款包括信用卡授信,实施统一授信和最高额度授信。五要充分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参考其他银行对客户的授信等情况,对单一客户采取限授信额度为主、限发卡数量为辅的“限卡限额”双控制措施,防范信用风险等。

    在本次专项活动上,山东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做了重要讲话,山东银监局副局长王朝弟主持了会议。山东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柳林、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李金良就专项活动做了部署,银行代表宣读了《银行业规范银行卡业务经营自律倡议书》、商户代表宣读了《特约商户规范使用倡议书》。

    规范银行卡业务 优化用卡环境

    山东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呼吁共同营造安全用卡环境

    11月27日,山东银监局主办、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承办的“规范银行卡业务、优化用卡环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在济南南郊宾馆隆重举行,山东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在会上要求山东银行业机构规范银行卡业务、优化用卡环境,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呼吁各银行业机构、商家和持卡人共同努力,协同推进,共同营造规范、安全用卡的社会环境,推动山东省银行卡市场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促进山东社会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肯定银行卡成绩

    周忠明介绍,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山东银行卡业务获得了较快发展,银行发卡量稳步上升,受理环境持续改善,银行卡作用日益重要。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发行银行卡1070万张,比2008年末增加17.7%,银行卡跨行交易金额1497亿元,同比增长37.8%;发行信用卡445万张,信用卡跨行交易金额440亿元;银行卡特约商户已达7.2万家,POS机具 10.5万台,ATM机具8000多台,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超过20%。

    指出发展中问题

    周忠明在会上严肃地指出,随着银行卡的日益普及,银行卡的发展和风险管控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从外部看,近年来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等针对银行卡的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公安机关就银行卡诈骗立案达449起、涉案金额 746余万元,同比均增长近一倍,银行卡犯罪已经成为一类多发性犯罪行为。从内部看,有的银行对银行卡的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经营机制等建设还相对滞后,还存在着盲目发卡、过度竞争等不理性的经营行为,制约着银行卡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发展优化环境

    周忠明要求各发卡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规范银行卡业务、优化用卡环境”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银行卡业务经营,全面提升银行卡管理水平,优化银行卡用卡环境,真正实现银行卡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就这次专项活动他还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科学发展,规范业务经营。各发卡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群,科学确定银行卡业务的发展模式,把握好速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特别是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规范发卡营销的市场竞争行为,不得以赠送礼品、换取积分、提高授信额度等为条件强制或诱导客户注销他行信用卡,共同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加强监控,严防业务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银行卡风险管控工作,认真评估银行卡业务营销策略、授信政策、风险管控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执行到位,确实做到全环节的风险管控。建立和落实客户甄别制度,加强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的尽职调查。

    第三,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卡意识和能力。

    第四,加强联动,共同营造良好的银行卡使用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银联、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信用卡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周爱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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