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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笔记本索失主千元谢礼 自称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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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1-27 07:00:11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看到醉酒后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失而复得,杨先生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散去,送回电脑的好心人王先生竟然拒绝他准备好的200元“红包”,要求按照“国际惯例”获取1000元的谢礼。“这事我想起来就像是吃了个苍蝇似的,原本就是我的笔记本电脑,现在反而要我拿钱赎回来,还不允许我还价。”昨天杨先生拨打110报警才要回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

    万元“笔记本”失而复得

    “我这台笔记本电脑购买时花了1.3万元,里面还有公司的一些账目和资料,接到王先生的电话我简直喜出望外,当时就承诺有重谢。”杨先生说,前天晚上他带着笔记本参加合作单位举行的宴会。昨天凌晨1时,他回家的途中曾经在重庆中路路边绿化带里呕吐,被同事架回到车上时,笔记本电脑被忘在花坛里。他酒醒后回去寻找,但笔记本电脑已经被人捡走了。就在他准备报警寻找时,昨天上午10时,杨先生突然接到王先生打来的电话,说他早上遛狗时捡到了笔记本电脑,联系了电脑包里存放的十多张客户名片才找到失主,王先生告知,他家住在青山路一居民小区,还专门在家等候杨先生来取回电脑。

    【失主】

    索要千元谢礼太过分

    “我当时喜出望外在电话里表示要重谢,但我没想到对方要求的‘谢意’竟然这么重。”杨先生说,他和妻子兴高采烈地带着拾金不昧的锦旗和200元的“红包”来到王先生家,没想到王先生在归还笔记本电脑前,先当着他们的面拆开红包查看,发现里面只有200元钱后,刚才还很热情的王先生立即变了脸色,先是话里话外“兜圈子”,后来直接提出索要1000元的谢礼,还不允许王先生还价。“这笔谢礼并不是我们夫妻俩给不起,我们也觉得应该给对方一些钱表示谢意,但给多少钱应该看我们自愿,他拿着我的笔记本电脑明码标价要钱,跟‘勒索’有什么区别?”杨先生说,他和王先生没谈两句就闹僵了,他无奈拨打110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王先生才不情愿地交出了笔记本电脑。杨先生也收回了“红包”。

    【捡包人】

    收取谢礼是“国际惯例”

    “我要是个贪财的人捡到笔记本电脑就不还他了,拿到旧货市场上至少能卖3000元。”记者联系到王先生时,他说是杨先生自己在电话里说要重谢,结果只拿出200元钱,他觉得杨先生在耍他,他心里不平衡。王先生称把捡到的财物归还失主后收取谢礼是“国际惯例”,去年他在公交车上捡到一名外国游客的钱包,对方就主动付给他1000元。“如果失主都像杨先生这样小气,以后捡到财物归还失主的人会越来越少。”王先生说。

    【律师】

    拾物有偿但谢礼有度

    “我国《物权法》已经对‘拾物有偿’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收取多少补偿仍然缺乏代表性的判例,仍然是由道德来解决的问题。”记者咨询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他称在日本等一些国家的法律里明文规定了接受物品返还的人应向拾得者给予相关于物品价格一定比例的酬金,目的是激励拾物者积极主动归还失物。但在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中,只是规定拾物者“应当妥善保管失物”的义务,获得的补偿只是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杨先生之前没有“悬赏”或在电话中明确说明谢礼的数额,王先生则只能举证要求补偿他支出的费用,没有权利主动索取谢礼。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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