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海奥网> 人才 > 正文

20条新政再降创业门槛 试营业免收行政费用

1
海奥网 2009-11-26 09:11:10 东北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辽宁日报讯记者刘丽娜报道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迅速发展,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的宽松环境,3月27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20条内容,再次降低了创业门槛,为全民创业营造出了一个自由、宽松、平等、安全的环境。

    沈阳市再次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全面放开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未禁止的即可准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企业设立条件降低。母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3个以上,注册资本总和为2000万元以上的即可登记为企业集团。对拥有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或国家、省名牌产品,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且有2个以上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为1000万元以上的也可登记为企业集团。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可,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其余差额部分可在3年内缴足。按照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老弱病残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需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试营业期间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加大财税现代政策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从今年起,市政府将首次从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5亿元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今年还将筹资10亿元,用于补充政府出资的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对投资组建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50万元的补贴、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补贴。从今年起每年出资2000万元作为本年度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对在境内上市的融资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江西公考报名受冷落 350余岗位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