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11月18日报道 住在广州开发区的姬先生因孩子半夜呼吸困难拨打120求助,但急救中心建议姬先生自己打车去医院快一点。后姬先生迷路,三次打120求助,但工作人员坚持“电话带路”,3个月大的婴儿最终因救援时间延误而死亡。姬先生夫妇为此状告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索赔47万余元。昨日下午,本案一审开庭。 宝宝患病夜求120 姬先生与妻子是外来务工人员,家住开发区勒竹新村。据姬先生称,2009年7月18日凌晨,他3个月大的宝宝半夜饿醒了,妻子便给宝宝喂奶。凌晨3时,夫妻俩发现宝宝呛奶入肺,呼吸越来越困难,姬先生急忙拨打了120求助,他回忆说,当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120出车没有那么快,建议姬先生自己打车去医院还能快一点,急救中心没有调度发车。 急诊求救120,怎么对方反而叫自己打车了?眼看身旁的宝宝已经喘不过气了,姬先生没时间与急救中心理论,遂挂掉电话,决定自己找车去。本来人烟稀少的开发区,现在还是三更半夜的,上哪儿去打车呢?姬先生找出租车失败后,遂找到了其居住出租屋的房东,热心的房东夫妇立马开车送孩子到开发区医院。 房东相助半途迷路 时至半夜,四周一片漆黑,车子来到开发区路口,房东便找不到去开发区医院的路。3时08分,姬先生又拨打120,询问去开发区医院的路,急救中心在电话另一头指示其路线。 由于当时路况不佳,车子在开发区辗转数分钟,仍未找到医院。心急如焚的姬先生第三次拨通120,请求急救中心派车前来救助,把他们领去开发区医院。120回复,其方位离开发区医院仅1公里,此时调度发车前往救援,反而时间会更慢。急救中心还是没有调度发车。 延误治疗婴儿死亡 不久,姬先生第四次拨打了120,详细陈述了自己当时的所在位置,并再次恳求120派车前往救援,哪怕只是派车带路也行。急救中心仍然坚持“电话带路”,不发车。无奈之下,姬先生问房东附近是否有其他医院,最终将小孩送到了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宝宝在电力医院经抢救近一小时无效死亡。“当时负责抢救的医生说,如及时送来,或许还能抢救过来。”姬先生说起当时的情形就痛心不已。 告上法院索赔47万 喜得贵子的幸福还未消退,3月大的宝宝如此突然离世,这对夫妻俩无疑是天大的打击,“妻子已经是第二次剖腹生产了,这次很可能就是最后一个孩子了。”庭审时姬先生黯然地说。 姬先生认为,自己四次拨打120求助,可急救中心却三番四次找理由不发车,导致延误救治,儿子的死亡完全是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责任。经过多次协商无效后,夫妻俩遂把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告上了法庭,索赔47万余元。昨日下午,案件一审在越秀区法院开庭。由于作为关键证据的电话录音没能当庭播放,案件刚进入质证阶段就被宣布休庭,明日继续审理。 四求120等来“电话带路” 第一次120工作人员建议姬先生自己打车去医院还能快一点 第二次120工作人员在电话另一头指示其去医院路线 第三次120工作人员表示其方位离开发区医院仅1公里 第四次120工作人员坚持“电话带路” 庭审直击 原告:夜间不出车 难辞其咎 “接到求救电话立即出动,是急救中心履行合同的行为,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缔约义务。”原告律师表示,急救指挥中心应第一时间出动,而不是给患者“建议”,“救护车上有专业设备,可以现场施救,孩子或许有一线生机。”原告律师表示,当时是半夜,原告找医院有困难,120在这种特殊时段不出车于情于理都难辞其咎。 被告:建议自找车 没有拒出车 被告方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则辩称,中心在第一次接到姬先生的电话后,通话过程中告知原告派车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原告自己找车。是原告自己主动切断电话而放弃中心派车的。而后来姬先生再次打电话求助时,他已经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急救中心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认为当时再派车前往救助反而会耽误更多时间,效率会更低,所以没有派车。急救指挥中心认为,中心已从“最有利原告短时间到达医院进行急救”的角度尽了责任,其行为并无处置不当。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不派车是失职要处分 “无论事后发现是真、是假,之前接到电话就一定要派车。”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如果120急救中心接到电话却没派车是不作为,属于失职,起码要受行政处分。 廖新波介绍,广州《广州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救护车的急救站应建立救护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车专用,保证一线救护车24小时正常运行。在接到呼救信息后,日间5分钟、夜间10分钟内派出救护车。”“如果打120电话,没人接是失职;未在规定时间内出车也是失职;接了不出车那更是失职。”廖新波说。 服务 120“罢工”该怎么办? 如果市民遇上案例中情况,被120拒绝派车接诊,怎么办?陈安薇表示,如果指挥中心或医院以距离太近,派车接到医院比自己去医院更省时的理由而不作调度,求救者应该告诉120急救网络的单位,坚持自己确实需要120的帮助;如求救者是外地人,则要强调自己对广州道路、医院情况不熟悉,就算花时间,也要等待120前来帮助。” 另外,市民也可尝试110报警求助。 广州急救是全国中等水平 市人大代表陈安薇指出:广州120急救点分布疏密不均 新快报讯 广州市人大代表、资深医院管理专家陈安薇指出,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作为调度120救护车的单位,有责任为每个呼救电话作出调度。该事件或许是接线员出于好心,建议患者家属自行打车去医院比等救护车更省时。但与此同时,也凸显出广州医疗急救点分布疏密不均,布局不科学。 分布:城市密郊区疏 “事件说明,市民真正需要求助救护车时,却发现自己去最近的医院,比120派车来更快,这种问题在郊区普遍存在。但在老城区,120急救点却相对密布,除三甲医院外,很多民营医院都扎堆申请成为120的急救点,但事实上很多科室不具备急救资格,申请加入急救网络,仅为了创收。”陈安薇表示。 急救:仅是中等城市水平 对于广东、广州的急救网络系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评价为“全国中等水平”。 据悉,广州是120起步最早的城市,1989年12月31日成立急救指挥中心,1996年颁布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在国内更是第一个关于院前急救的地方性法规,院前急救工作有法可依。但是广州经历13年来迅速发展,《条例》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变迁。 曾有市人大代表指出,2008年为止,广州120急救系统只有一个指挥部,28人的编制,实际操作人员26人,管辖全市53个急救点,共60多辆救护车。在国内,北京2003年仅120急救一项就投入4个亿,有急救车辆300多辆、人员900多人,广州的急救系统与北京、上海尚有很大差距。 模式:取消联动存问题 “很多地方的120与110联动,而广州只有一个120接受伤病员求救”。 据悉,现时除了广州市老城区的120外,番禺、花都、从化、南沙4个地区也纳入120管理。而陈安薇指出:“广州有些地区原本也是用120与110联动的救助模式,但机制理顺过程中,这种模式变成单一由120接求助呼叫,也就是说这些地区市民的求助渠道少了。相比之下,在香港,消防员也可以接求助,赶往现场进行院前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