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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民生在线再次答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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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1-11 15:46:03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 381

    网民问题:金华路—胡清路居民区坐公交出行难!!!!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新建小区的增加,公交线路发展相对滞后与居民的需求矛盾日益显现,确实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我们已将该问题反映给了市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论证,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快解决金华路附近居民出行不方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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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问题:靠近重庆南路的郑州路8号洛东小区房屋何时进行“平改坡”?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市区两级对市内四区部分道路两侧小区楼房进行了“平改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明年,根据区域规划和相关要求,计划继续对部分楼房进行“平改坡”。关于洛东小区的“平改坡”工程将尽快纳入规划。

    贴号: 408

    网民问题:筒子楼改造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嘉定路6号1单元,经现场勘察,因此楼现结构为L形,如进行接建,位于L形夹角处的住户没有接建位置,因此该楼不具备筒子楼接扩建条件。我们将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对公共部位进行维修,以缓解居民生活困难。

    贴号: 410

    网民问题:兴隆路什么时候修好?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兴隆路自2009年5月份先是铺设雨污水管道,遇到13条自来水、天燃气、热力通讯及电力线路障碍,经过协调努力,排水工程7月底竣工。原计划对挖掘的道路进行修复后工程即可竣工。2009年市政府为群众要办实事之一的50年以上的供水管道改造工程8月份开工。由海润自来水集团负责实施,施工时间至9月20日完工。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为了减少道路频繁开挖,道路一次挖掘后,五年内不得再次开挖。经过争取,市城投集团将兴隆路翻建工程列入胶州湾快速路拓宽工程调流道路工程计划中。9月14日,施工单位开工对兴隆路(杭州路-瑞昌路)进行道路翻建,工程内容包括:车行道翻建,人行道翻建,道路沿石更换。通过《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发布了道路施工通告。10月31日兴隆路车行道已全线通车,11月15日左右人行道将全部改造完成。工程竣工后,兴隆路将彻底改变原来坑洼不平、超期服役的状况,焕然一新,给居民带来路平道畅的好处,也将极大地改善周边的环境。 道路施工期间,给周边居民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贴号: 411

    网民问题:四方利群停车难!是否有建停车场计划?

    部门回复:四方利群现有停车场是在覆盖后的小村庄河道上修建的。因暂时周边场地限制,目前没有新建停车场计划。

    贴号: 416

    网民问题:开封路 鲁阳路路况问题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鲁阳路和开封路延长段是幸福家园一、二期配套道路,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建设。根据道路建设程序,市有关部门落实了建设资金,进行了施工单位招投标,鲁阳路、开封路开工建设,同时敷设市政管网、安装路灯,但由于征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致使工程停滞,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征地事宜。待此问题得到解决后,工程即可继续进行。我们也将继续跟踪关注工程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告知居民。

    贴号: 420

    网民问题:重庆南路高架桥

    部门回复:重庆南路高架桥建设属市重点建设项目,经了解市有关门,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设计方案, 拆迁范围及具体的拆迁时间也没有确定。

    贴号:435

    网民问题:生活坏境太差,谁管!!!!!!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此垃圾点为方中圆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存放点同时也是周边门头网点的垃圾投放点,周边许多网点房业户不交纳垃圾费且不按要求随时投放垃圾,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近日,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此垃圾点进行了彻底整治,清理了此处的垃圾并配上了8个垃圾桶,下一步将加强对此处垃圾点的管理,确保垃圾不落地。

    贴号: 439

    网民问题:南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

    部门回复:南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任期间,与瑞友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纠纷不断,并逐渐升级,最终瑞友物业服务企业被南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炒掉。之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曾多次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但没有应聘者。在此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经该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决定南公司小区划为“非物业管理区域”,对此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给予批复,同意了业主委员会提出“非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非物业管理区域”内居民的相关活动,不属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

    如果来贴人要求将南公司小区重新划为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物业管理,其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该小区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由业主代表书写要求划为物业管理区域的书面申请,报辖区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划分区域。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局、区建管局相关部门等,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设施设备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可以划定为物业管理区域。

    三、纳入物业管理区域。通过验收该小区具备物业管理区域的条件,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

    四、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贴号: 441

    网民问题:宁岗路3号何时可以供暖

    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四方区建管工作的关心。宁冈路3号受热源的影响,暂时无法进行集中供热。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和供热企业,对热源进行调整,尽快对该处的集中供热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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