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20岁的黑龙江籍王某因犯下抢劫、盗窃等多起案件,被城阳警方抓获关押在城阳看守所,王某自知罪孽深重应受重罚却不思悔改,关押期间竟策划起“越狱”来。他利用自己身材瘦小、身手敏捷的特点,从看守所监禁室的小窗户爬出来,在逃跑过程中被看守民警和武警抓获。记者昨天从城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脱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0年。 拿仿真枪抢金店 据了解,今年20岁的王某家住黑龙江省克东县,小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后来,王某到城阳打工,认识了来自吉林的万某和齐某。2007年5月份,王某和同伴一起驾车来到城阳惜福镇一所小学,趁学校放学混进电脑室,偷走23台电脑。今年2月11日,王某、万某、齐某携带购买的匕首和仿真手枪,窜至流亭一家超市金店,采取威胁超市工作人员的方式,共抢得5条金项链。事后,城阳警方根据超市的监控录像获得线索,2月13日将3人抓获。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从2007年5月份到今年2月份,王某伙同他人实施抢劫1次,伙同他人实施盗窃犯罪9起,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129300元。 爬出监禁室“越狱” 王某被抓获后暂时关押于城阳看守所,王某发现监禁室上方有一个小窗户,普通人很难爬上窗户,即使爬上窗户也因为面积太小而无法钻出。而王某深知自己身手敏捷,加上体型瘦小,只要爬窗过程中不被人发现,可以从窗户钻出。此后,王某便留意寻找机会。2月15日凌晨4时,王某劝睡和他一同关押的嫌疑人,看到民警暂时没有巡逻至此,王某迅速爬上窗户,逃出监禁室后又爬上2楼阳台。王某没有想到,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被看守民警和武警发现。民警悄悄接近,在王某爬出监禁室还没来得及庆幸的时候,当场将他抓获。 三罪并罚被判20年 “反正是罪孽深重,不如搏一搏,以自己的身手,一旦侥幸成功了就不用蹲班房了。”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说,他知道从看守所里逃跑会加重处罚,但考虑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很重,认为逃跑的几率很大,存在侥幸的心理从而实施了“越狱”计划,没想到自己早已被民警发现。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犯有抢劫罪、盗窃罪和脱逃罪,三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5000元。(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