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 题: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李亚杰
因公出国(境)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类文明成果的重要方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有一些党政干部以公务活动为名,行公款出国(境)旅游之实,耗费了国家大量资财,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为此,2008年4月份以来,由中央纪委、外交部牵头,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共10个部门,在全国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2009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了解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情况和《通知》中强调的有关问题,新华社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
新华社记者:请谈谈当前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总体情况?
负责人:2008年3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贯彻落实《规定》,2008年4月底,中央纪委、外交部等10个部门决定建立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全国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5月初,上述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对专项工作作了部署,明确了开展这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外交部、财政部等部门相继下发了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管理和经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还取消了一批没有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查处了一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因公出国(境)数量出现了明显下降,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据统计,2008年,全国持因公护照出国(境)的人数较2007年下降了12.2%。其中,5月到12月开展专项工作期间,全国持因公护照出国(境)的人数较2007年同期下降了18.4%。
新华社记者:我国因公出国(境)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负责人:我国因公出国(境)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公款出国(境)总量增长过快,耗资巨大。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交流日益增多,公款出国(境)总量越来越大。在这些公款出国(境)活动中,有一部分是到国(境)外进行一般性考察学习,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国家为此耗费了巨额资财。
二是公款出国(境)旅游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有些因公出国(境)团组公然违反规定,到未经批准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或擅自延长在国外(境)的停留时间用于观光旅游;有的为去风景名胜区旅游,绕道安排行程;有的为了达到公款出国旅游的目的,虚报出国任务,骗取批准;有的编制两套出国日程,一套日程虚列出国公务活动,用于欺骗审批部门,另一套日程是国外实际活动安排,主要甚至全部都是观光旅游;有的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购买或伪造邀请函;有的团组在国外忙于旅游,回国后抄袭别人的考察报告;有的挤占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款出国;有的经常带企业负责人出国,主要目的是由其承担出国旅游、购物等费用;一些单位为了规避审批,组织党政干部用因私护照公款出国旅游;一些学会、协会为了牟利,长期组织党政干部公款出国旅游。
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有的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部门对派出部门所报的出国申请材料审查把关不严,甚至对明显违反规定的出国(境)申请也予以批准;有的对所审批的团组疏于管理,缺乏监督检查,对出访团组存在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违规增加出访国家等问题视而不见;有的不履行对出访报告和出访成果的审查评估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不予追究;有的纵容所属的外事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甚至从中牟利;有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不严,对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团组也予以批准;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力。
新华社记者:《通知》形成的背景是怎样的?
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2008年底,中央领导同志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中央纪委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再集中抓一年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大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力度,力争使公款出国(境)旅游泛滥的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新华社记者:为什么《通知》提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
负责人:2008年以来,不少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同志明确表示,减少或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出国(境)活动。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甚至带头公款出国(境)旅游。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经济工作最困难、任务最艰巨的一年。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必然要求,对于战胜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安排出国(境)任务,不把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更不得组织、参与各类公款出国(境)活动。
新华社记者:如何理解今年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20%的措施?
负责人:2008年4月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因公出国(境)数量出现了明显下降。在因公出国(境)数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我国的对外交流工作依然有效开展,并且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外交成绩。鉴此,《通知》提出今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团组数和人数。该措施是合理可行的量化指标,目的是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切实降低国家行政成本,确保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压缩20%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不会阻碍正常的外交活动,更不会影响国家的整体外交。对正常的对外交流和重要的外交活动要从经费上予以保障和支持。
新华社记者: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上采取了什么方法?
负责人:为强化预算约束和经费控制,从源头上封堵使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歪风,2008年8月,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就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经费审核与外事审批联动、因公出国(境)不得使用预算外资金、因私渠道出国(境)不得用公款报销等内容作了严格规定。这个文件首次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作了全面规范,为切断公款出国(境)旅游经费来源提供了制度依据。《通知》对这些内容又作了重申和强调。目前,各地区各部门都在积极落实《通知》中对因出国(境)经费管理的要求,财政部和审计署近期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压缩2009年出国费等三项经费预算支出的通知》,对中央部门出国费等经费预算的压缩方式和测算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
新华社记者:审批部门如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负责人: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因公出国(境)审批审核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通知》提出了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强化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清理、规范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细化审批标准,实行“谁审批、谁负责”。《通知》要求,“审核审批部门要对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严格审核”。要制定相关细则,对出国任务是否必要,公务活动内容是否合理,邀请函是否真实并符合要求,团组成员构成与出国(境)任务是否匹配,出国(境)路线安排是否合适,经停城市是否必须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新华社记者:如何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要严格执行批准日程?
负责人:公款出国(境)旅游名目繁多,花样翻新,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一些团组不严格执行批准日程,有的甚至编制两套出国日程,一套日程虚列出国公务活动以骗取批准,另一套日程是国外实际活动安排,主要甚至全部都是观光旅游。针对这一问题,《通知》明确指出,审核审批部门要对出访团组执行是否严格执行批准日程,以及完成任务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出访报告进行评估;出访团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增加出访国家、地区,也不能擅自增加访问城市。对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新华社记者:为什么《通知》提出要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
负责人:在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时我们发现,一些派出单位的领导对所派出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没有认真把关就盲目批准,还有一些派出单位的领导对派出团组在外活动情况不掌握,对是否完成出访任务、是否取得出访成果不作要求。针对这些现象,《通知》提出要强化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实行“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措施旨在加强派出单位对所派出国(境)团组的监管,使其认真履行职责,与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止因公出国(境)团组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等行为。
新华社记者:为什么提出要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
负责人:在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时我们发现,许多违纪出国(境)团组都存在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购买或伪造邀请函的问题。许多单位与国外单位没有任何联系,但为了能出去“走走看看”,不惜高价购买邀请函。一些旅行社和中介机构在这方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们有的通过关系搞到邀请函,有的甚至伪造邀请函高价卖给组团单位,还帮助组团单位编造境外公务活动日程,骗取批准,而实际安排的却大多是旅游项目。因此,《通知》指出,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经营资格。
新华社记者:如何做好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人:要加大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案件;不执行批准日程,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绕道前往旅游景点游览,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案件;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案件。在追究责任时,既要追究出国(境)团组和审批部门的责任,也要追究团组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对顶风违纪的予以曝光。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剖析,查找出国(境)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新华社记者:如何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制度?
负责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制度是保证。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调查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如,针对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行为适用党政纪的问题,专项工作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如何掌握因公出国(境)在外活动情况、保证取得出访成果的问题,专项工作办公室正在研究制定《因公出国(境)情况检查评估试行办法》;针对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禁止;针对加强群众对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监督问题,专项工作办公室将研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通过上述努力,力争在2009年,建立起明确、管用、配套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新华社记者:下一步将怎样开展工作?
负责人: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中央纪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中央纪委将会同外交部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组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顶风违纪案件,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力争通过今年的工作,使公款出国(境)旅游泛滥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