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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胡春华为省长

来源:新华网2009-01-12 18:08:16字号:TT

河北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胡春华为省长

河北省人民政府代省长胡春华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田张梦 摄)

    新华网河北频道1月12日电 今天下午,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胡春华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

    胡春华简历

    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河北省副省长、代省长。

    男,汉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9.09—1983.08 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3.08—1985.01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干部

    1985.01—1985.11 西藏青年报社工作

    1985.11—1986.08 西藏饭店党委委员、人事部副主任

    1986.08—1987.08 西藏饭店党委副书记、人事部经理

    1987.08—1990.02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

    1990.02—1992.03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副厅级)

    1992.03—1992.12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2.12—1995.07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1995.07—1997.11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其间:1996.09—1997.07 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1997.11-1997.12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正地级,主持地委工作)

    1997.12—2001.07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11)(1996.09—1999.07 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1.07—2003.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3.11—2005.03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5.03—2005.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5.07—2005.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党校校长

    2005.11—2006.10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党委党校校长

    2006.11—2008.03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8年3月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同年4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资料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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