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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有348个项目获中央33.9亿资金支持

来源:大众网-- 2008-12-05 11:04:46 字号:TT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提出“十项措施”,四季度安排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 消息一出,各地迅速行动,山东省也抢抓机遇,积极申报项目。 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山东省首批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的 654个(类)项目中,有 348个(类)获得了国家资金安排,资金总量达 33.9亿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 12月1日,山东省已接到国家投资计划13批,下达资金 18.265亿元,其余资金一个月内将足额拨付到位。

    据省发改委主任费云良介绍,中央投资资金到位后,各级各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立即开工建设,及时将新增投资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上,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有效需求。各级各部门和各项目单位,要保证资金在明年3月底前花出去。

    按照国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负总责。省政府强化了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管理,提出“ 不得弄虚作假、提报假项目骗取上级资金;不得将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更不得用于楼堂馆所项目建设”的“三个不准”约束,对弄虚作假者,省政府不但要收回中央预算内资金,而且会严格限制弄虚作假者下一步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纪检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已经组成督察组,奔赴各地,跟进中央资金的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工作进度,检查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中央提出,1000亿元新增投资将拉动各类社会投资 4000亿元。按照这个比例,此次我省获得的 33.9亿元中央投资,将带动省内各类投资 135.6亿元。

    为最大限度发挥中央投资的拉动作用,我省确定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思路:一是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和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加大地方财政支出规模;二是金融机构要合理扩大信贷投放量;三是企业在落实好自有配套资金的同时,积极探索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等方式,提高项目的直接融资比重。(李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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