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通报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山东省前9个月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51.2亿元,竣工2.44万套。
已投51.2亿元建经适房
1-9月份,全省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含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企业集资合作建房)投资51.2亿元,竣工2.44万套。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1亿元,其中2008年新落实保障资金10.5亿元,新增保障户数1.63万户。
三市保障范围未达标
目前全省各市、县住房保障工作已全面启动,但保障工作进展不平衡。济南等14城市及56个县(市)已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潍坊、烟台、枣庄三个设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未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数县(市)廉租住房保障处于起步阶段,招远等9个县(市)尚未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章丘等16个县(市)尚未公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滕州等35个县(市)保障范围未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实物配租不足5%
与实物配租相比,租赁补贴因一次性投入小、保障户数多,在各市得到更广泛的采用,这也造成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滞后。我省已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中,租赁补贴37874户,实物配租2211户,租金核减4389户,实物配租所占比重不足5%,部分设区城市城区至今尚未开展实物配租工作。
保障家庭要到6万户
省政府提出,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尤其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要积极推广在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现保障性住房的相对分散建设。住房市场发展较平稳的城市,可以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支持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我省确定2008年年内要确保竣工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确保对6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刘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