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袭警后被捕(资料图)
杨佳上海袭警过程示意图
新华网2008年9月1日报道 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闻背景
8月26日,“杨佳故意杀人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8年7月1日9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佳携带刀具等作案工具伺机窜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在多个楼层先后突然袭击毫无防备的公安民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杨佳被民警当场擒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佳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10日,此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