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下发《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从公务车管理,节电,办公用房,会议、出差、培训和公务接待,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加强机关节约文化建设六个方面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该《意见》,除特殊公务车外,从今年9月1日开始,全省各级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须少开一天。
山东省是能源消费大省,其中政府机构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6%左右。建设节约型机关,不仅对控制和降低资源消费增长有着直接的重要作用,而且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建设节约型机关,公务用车首当其冲。今后,山东省将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车配备更新,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公务车,严格控制购买进口豪华越野车和旅行车,带头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同时,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淘汰等制度。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我省决定,除特殊公务车外,从今年9月1日开始,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须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将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要求落到实处,山东省将采取公务车“拼车”、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等方式,实现2008年公务车油耗降低20%的目标。
在原来更换节能灯等措施的基础上,此次,山东省对机关节电工作进行了更加严格、更加细致的规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梯、办公设施设备等用电制度均有章可循。根据《意见》,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 20摄氏度;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灯;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倡导机关干部职工四层楼以下不乘电梯。
对办公用房,此次我省实施了严格控制。今后,我省将严禁审批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等建设项目。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增加办公用房。同时,我省还将逐步对机关高能耗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另外,会议、出差、培训和公务接待都纳入了山东省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规范范围。
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实施集中采购。要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做到优先考虑节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
加强机关节约文化建设。省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节能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念和节约文化。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我省将开展对每周少开一天车、空调温度设定、照明系统用电、高耗油高耗电产品淘汰和节能产品更换使用等工作的专项检查。同时,从 2009年开始,我省还将定期统计并公布机关能源消费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