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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4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为1‰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8-04-24 00:24:56 字号:TT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贾靖峰)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自四月二十四日起,内地证券交易印花税将由现行的千分之三调降至千分之一。印花税调降是A股本轮下跌以来市场普遍冀望的利好,如今最终兑现,离二十日夜宣布规范“大小非”解禁仅四天,此间市场人士认为,政策利好“组合拳”已明确祭出。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二十四日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交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内地证券印花税于二OO七年五月行情高企之时,由千分之一调升至千分之三。业界普遍认为,自去年十一月从六千余点调整至今,沪指已跌至去年五月之前的低位,调降印花税亦应在情理之中。

       最近一周,内地政策“组合拳”频密出手,中国证监会二十日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限制大小非(股改后限售股票)解禁,二十三日国务院又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两项针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制度。

       此间分析人士指,市场期待的利好“组合拳”已渐明朗,一方面可看作市场机制的灵活与“因时而变”,亦可解读为政府针对前期沪深股市低迷的“有作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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