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居民消价上涨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11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比上年度同期上涨4.3%。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由高到低排列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中列第23位。
据介绍,今年前11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比上年度同期上涨4.3%。其中,粮食上涨8.2%,肉类上涨34.4%,蛋类上涨22.5%,蔬菜上涨12.4%。预计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将比上一年度上涨4.5%左右。前11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由高到低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中列第23位。
“两节”临近,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节日物价形势,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大家不必过于担心”。他表示,今年以来的物价上涨主要是由粮油肉等食品价格上涨拉动的,上涨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也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波动。由于中央和省里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生产、保障供应的措施,我省粮油肉蛋等各类商品的供应十分充足,“两节”期间市场物价具有保持平稳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