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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突出贡献人才奖公示提名人选 奖金20万元

来源:青岛早报-- 2007-12-10 05:05:17 字号:TT

       早报讯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天向社会公示了2007年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提名人选。根据《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的规定,通过社会公示的提名人选差额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获奖人员,获得“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者可获得证书和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职称不是评奖“门槛”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冲击这一奖项呢?记者了解到,学历职称并不是评奖的门槛。《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中规定,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的评奖原则,不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地域限制。根据规定,凡在青岛地区或代表青岛市获得突出业绩,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均可受奖。但是,申报者手中要有“金刚钻”。例如,在自然科学领域,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实践价值,获得国际学术大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为青岛市科学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在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工作中,有独特的发明创造、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岗位职业技能操作中,技术高超、技艺精湛,代表青岛市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岗位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拥有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并取得突出经济社会实效等。

       公示时间至本月12日

       《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中规定,突出贡献人才奖励每年进行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其中,“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功勋奖”不超过1人,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内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不超过9人。通过社会公示的提名人选差额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获奖人员,其他提名人选授予“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提名奖”,颁发证书。

       2007年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提名人选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截止到本月12日,受理时间为每日9时至17时30分。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写信或打电话85913221反映,反映问题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闽江路7号1102房间。(记者 闵妤 王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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