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即将迎来一个新的政经格局。
11月30日下午,沪苏浙三省(市)长座谈会在上海召开。这场初冬的高层例会,在今年显得颇不寻常——在中共十七大召开、地方党委换届之后,这是三省市的新领导第一次聚首。 由于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目前兼任省长,往昔的六巨头变成了五位,今年走马上任的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都是新面孔。
除了这次引人瞩目的高层会议之外,由国务院批准由三省市联合主办的“长江三角洲发展国际论坛”也于12月1日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拉开帷幕。
如果说不久前沪苏浙高层调整为长三角整合做好了组织准备,这两次会议则是为未来长三角发展定调。各方就长三角新的地理空间范围已达成共识,即由原“16市”调整为“两省一市”。另外,此次论坛之后有关长三角发展的两份重要文件将相继出台。
长三角新空间:两省一市
本报记者近日获悉,继此次高规格论坛之后,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完成的《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一再延迟发布的《长三角区域规划》(以下简称《区域规划》)将先后出台。
从2004年11月开始,由相关部门和地方组成的十几个调研组,历经三年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指导意见》和《长三角区域规划》即将定稿。
“规划总是有一个地理空间的,长三角16个城市,就是《区域规划》的规划范围。”一位参与过《区域规划》(征询意见稿)的长三角某市发改委官员告诉记者。“如果规划范围变成两省一市,那就是重大变化,原有规划都要推倒重来,可能性不大。”他补充说道。
长三角扩容不仅仅是一个微妙的细节变化,还可能引致长三角的新的政经生态空间的变革。此前关于扩容有两种说法:定位于两省一市;或者是16+7模式,7指的是温州、盐城、连云港、芜湖、马鞍山、合肥、铜陵等7市。
本报记者采访获悉,长三角向内扩容(即16+7),基本上被排除。而定位于两省一市这样一个新地理空间,已经渐行渐近。
“如果把16个城市单独出来,作为一个省的一个部分纳入长三角,这个省或市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城市经济社会就难以统筹规划。”前述官员告诉记者。
一位长期参与长三角规划调研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之前长三角16个城市这个格局,是依照“沿海、沿江、沿湾、城市群定位”这样一个思路确定的。但这个思路将遇到两个难题:一是难以实施全面的领导,二是难以对区域所在各省市进行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
“16个市,有地级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还有上海这个省级市。虽说是16个市长,但他们坐在一起,能够协调解决什么层级的问题呢?”前述专家质疑道。
现在,长三角新地理空间,解决了实施全面领导和对各省全省、全市进行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的问题,不过也给《区域规划》出了难题——《区域规划》最初是按照16个市这个原有格局来进行的。
于是,《指导意见》出台就显得至关重要。
“长三角就定位在江浙沪两省一市。虽然不一定三省市每一个县市都是三角洲,但作为一个经济区的规划,应该着眼于更高层面的部署。”前述专家说道。
区域合作将有常设机构
更高的部署,要求更高的协调机制。
2007年5月15日,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十几个中央部委和江浙沪的一把手悉数出席。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参加。
在这次会议上,江浙沪主要领导在向总理汇报“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的建议”的时候,不约而同提到,长三角地区的协调发展不仅需要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更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统筹协调”。
如上海方面建议,尽快建立由国务院领导牵头的协调推进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等中央有关部门和江浙沪两省一市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区域规划、发展政策,协调解决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和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的重大问题。
实际上,关于长三角的协调机制,目前已经运作的有:
首先是三省市主要领导定期磋商机制。从2004年开始,三省市主要领导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着重磋商事关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合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事项;
其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长江三角洲16城市经济协调会和三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长江三角洲16城市经济协调会从2004年起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精神,推进城市间合作,协调城市间的实际问题。目前,该协调会设有规划、交通、能源、信息、旅游、生态环境、人力资源、自主创新等10多个专题合作组。
另外,在具体部门沟通方面,三方人事部门建立了“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环保部门建立了“污染联防、信息沟通和通报机制”,交通部门建立了“长三角地区道路货运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等。
但一直以来,“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由发改委牵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则由合作部门牵头,是相对独立的两套体系。
今后若把他们统一在三省(市)长会议的战略部署之下,显然能够减少沟通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上海市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胡雅龙向记者透露,合并后成立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将作为区域合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由各地选派人员充任其工作人员,完成三省(市)长会议以及更高层次上对一体化的部署。
至于各地的领导小组,可以借鉴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吸纳成员单位的模式,联合政府各部门来共同议事。此外,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还可以下设专业委员会,后者为非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完成区域合作中的各个专题任务。
据了解,这一动议将在今年12月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常州会议上进行讨论。成员城市达成一致后,将于2008年落实。
“从《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慎重出台这个进程来看,国务院将继续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统筹协调。”前述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本报记者李芃 张凤安 陈小莹 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