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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生活无着偶然盗窃等5类嫌犯可不起诉

来源:青岛早报-- 2007-08-16 03:39:03 字号:TT

       五种情形犯罪可依法不起诉 包括嫌犯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等

       早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将依法不起诉的范围细化到嫌犯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等五种情形。

       依法决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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