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们联名向四川省旅游局旅游执法大队投诉
50余名成都游客参加“风雅行”欧洲15日游,不料却因导游保管的护照被窃,致使整个旅程在“偷渡客”的阴影中度过,欢乐之旅变成了伤心之旅。
23日,对于已经过去将近一年的那次欧洲旅行,市民卢先生、向女士等人称,因
旅行社后期工作的懈怠,他们只好向旅游执法大队投诉。经调解,旅行社没有答应他们提出的万元赔偿要求。旅行社认为护照被盗是天灾人祸,他们已经为游客做到“仁至义尽”。
讲述
入住酒店护照不翼而飞
参加此次旅行的成都市民卢先生投诉称,去年7月24日,他们共50余人与成都××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每人花费1万多元,开始了××旅行社的“风雅行”欧洲15日游。
7月25日,卢先生一行到达罗马后,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将护照统一交给导游胡某管理,办理旅游行程中的一些手续。
到达罗马当地的酒店时,已经是晚上11时过,游客们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导游办理酒店入住手续。半个小时后,一个意外的消息让所有人顿时陷于惶恐之中。导游胡某称,在前往办理入住手续时,自己代管的护照有49本丢失,估计是被小偷偷了。
“丢了护照,导游胡某当时态度也很积极。”卢先生说,他通过朋友把众游客安顿好后,立即向当地警察局报案,次日一早,游客们帮助导游在宾馆附近的垃圾桶、停车场等地寻找护照,希望小偷能够把护照丢在附近,但寻找无果。导游便前往中国驻罗马大使馆,为失去护照的49名游客补办了临时旅行证,这才让大家心情有所放松。
入境被卡深夜偷偷闯关
带着临时旅行证,游客们开始了他们的欧洲“风雅行”之旅。
卢先生说:“哪晓得,这才是49名游客恶梦之旅的开始。”他说,在罗马等待补办临时旅行证时,他们只能呆在驻地,哪里也不能去,耽误了大量时间和行程。
“7月27日,好不容易从罗马旅游结束,在瑞士入境时,当地检查非常严格,必须重新签证。”卢先生说,导游便找到当地的一个华侨带路,计划晚上“过关”。
凌晨时分,由华侨带领大家从一个小关卡入境。而在进入关卡前,导游特地向游客们交代了“注意事项”:在车上不准说话、不准拍照、不准唱歌,而且一路上还关掉了车灯。直到深夜零点后,旅行车才跟在华侨的车辆后面,偷偷摸摸穿过了这个小关卡到了瑞士境内。
凌晨3点,众游客到达瑞士的驻地后,才开始“补吃”头天的晚餐。大家就这样拖着疲倦的身体,又开始了在瑞士的“黑色”之旅。
抽查护照被困莱茵河畔
卢先生说,护照被盗,屡遭盘查后,大家已无心游览欧洲的风土人情和名胜了,总是提心吊胆,考虑如何顺利闯过下一道海关的检查。
“我们还没从"偷渡"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瑞士的整个旅行很快就结束了。”卢先生说,一次异国之旅的结束,在当时就意味着一次新“麻烦”的开始。
卢先生说,大概8月2日,旅行团从巴黎前往德国,在莱茵河畔一个海关再次被卡。海关对车上游客的护照进行抽查,发现全团51名游客竟有49人没有护照。
检查人员再次把他们怀疑成“偷渡客”,将游客限定在一个固定的区域内不准擅自离开,对整个旅游团进行调查取证,大家在烈日暴晒下被迫滞留了3个多小时。最后,导游再次通过朋友的帮忙才得以入关。卢先生等人说,事情都出了,他们对导游胡某在处理“危机”时的表现还是很赞赏。
返蓉受阻滞留荷兰机场
离开德国,游客们前往此次欧洲旅行的最后一站——荷兰。
8月上旬,当游览完荷兰准备返回成都时,卢先生等人再次陷于困境。
“从阿姆斯特丹返回成都,由于当地航班已满,一些游客又没有护照,只有部分游客顺利登上飞机。”卢先生说,当时航空公司同意给没有乘上该航班的乘客每人600欧元的补偿,由一名有美国护照的朋友负责带领大家从韩国首尔转道回国。但游客们没有护照,就不能入住机场提供的宾馆,被迫在荷兰机场过夜。
第二天,剩下的游客办理好登机手续,登上转道韩国首尔飞回成都的飞机,大家连日惶恐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卢先生说,没料到在家门口再次遭遇盘查。飞机落地成都双流机场,因为护照问题,在双流机场受到检查。卢先生说:“好说歹说,又是证明又找旅行社,在这里又被卡一个多小时才真正回家,结束了这次欧洲伤心之旅。”
分歧
游客:我们索赔1万元
“没有想到,从去年到今年6月20日近一年时间,旅行社置游客们的要求和利益不理,无人出面为我们道歉。”卢先生说,由于旅行社事后处理态度有问题,于是他们联名向旅游执法大队进行了投诉。投诉中,大家要求旅行社10天之内将护照补办齐,并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每人1万元。
6月20日,成都市旅游局执法大队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旅行社将一部分补办的护照交到了游客手中,但仍有少数游客的护照没有办理好。代表旅行社前来处理事务的工作人员何刚向大家赔礼道歉。但对于游客们提出的万元索赔事宜,何表示要请示公司领导才能决定。
旅行社:我们已仁至义尽
昨日,代表旅行社负责处理这起投诉的何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护照是被小偷偷的,这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属于天灾人祸。对于游客们提出精神和经济上的1万元赔偿,何刚认为这是无理要求,旅行社已经给大家补办了护照,做到了仁至义尽。(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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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合同有范本四种情况游客要赔
为了维护游客和出境旅游组团社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根据《合同法》、《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下称“范本”)。
范本中,属于游客责任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情况有:一是游客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旅行社订票等定金的损失;二是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导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是游客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四是由于游客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游客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