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水岸绿洲小区内仍在施工 本报记者/摄
核心提示
近日,王先生(化名)等多名崂山水岸绿洲业主向本报楼宇热线(89757313)反映,城阳区银河路的水岸绿洲小区延期交房3个多月,开发商青岛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地产)不但没有主动通知业主,而且业主在解决延期交房的问题时,遭遇鹏飞地产“冷处理”,业主至今也没有等到该公司的任何答复。
王先生称,前年他看好位于城阳区银河路上的崂山水岸绿洲项目的一处商品房,在缴纳相关费用后便与鹏飞地产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鹏飞地产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将于今年1月31日交房,就此鹏飞地产在购房合同中承诺,如果延期交房一天便按已交房款日万分之五作为违约赔偿。
直到今年2月初,王先生也没有等到鹏飞地产的交房通知,在随后联系解决延期交房的问题时,鹏飞地产有关工作人员要求他等待答复,然而他至今也没有等到鹏飞地产的任何说法,其间联系鹏飞地产,结果还遭遇工作人员突然挂断电话的尴尬。
针对王先生反映水岸绿洲项目延期交房的问题,本报也从该小区其他投诉业主那里得到了证实。多名业主表示,如果鹏飞地产不对此作出明确答复,不承担违约责任,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鹏飞地产合同违约。
前天,记者来到水岸绿洲项目发现,王先生购买的房屋至今仍在建设当中,小区地面还在施工,更谈不上绿化,随风扬起的灰尘让人躲闪不及。数辆工程车在工地上拉土,巨大噪音笼罩在现场,很难让人看到近期能够顺利入住的迹象。
律师观点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双方都应当遵守,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房屋仍不具备合同约定交房条件的,鹏飞地产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时,首先应当主动告知业主房屋延期交付,其次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魏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