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19日讯 从省环保局获悉,全长305公里的青岛大炼油配套成品油管道工程,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日前已经正式通过审批。省环保局在批复中同意进行该项目建设,并要求该工程在建设中必须严格落实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
据介绍,青岛大炼油成品油
配套管道工程项目总投资111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49.25万元。管道首站起点为青岛炼化公司厂区,终点为淄博周村油库,管道全长305公里。该项目主要由输油站场、油库工程、线路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和公用工程组成,其中新建线路、站场及青岛首站配套油库,改扩建潍坊、淄博站场配套油库。
省环保局认为该项目通过采取工程避让措施,避免了对峡山水库、山洲水库、王吴水库、白浪河水库、漕汶河、胶南王台地下水源地、洋河的环境风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同意进行该项目建设。
省环保局要求,该项目必须在建设、设计和运营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严禁随意扩大占压土地面积和损坏地貌、地表植被。临时占地要采取先将熟土层剥离堆存,工程完工后再覆盖熟土恢复植被、复耕还田等措施。(记者 吴修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