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雄在现场
5月4日,央视《法治在线》播
出《让死者说话的人 闵建雄》,以下是节目实录:
2001年4月1日凌晨,呼和浩特消防警察接报警后,火速赶往一处小楼救火,他们一边扑火一边冲进房屋,看看有没有什么人员需要抢救。打开二楼的书房后,他们意外地发现,在这间燃烧最厉害的房间里,房屋主人马志军一家4口竟然横尸于屋内。
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法医闵建雄在案发四十天后,跟随办案民警来到了案发现场。闵建雄精于法医理论,不止一次上演过让死者说话的奇迹,在国内法医界已经赫赫有名。现在,闵建雄仔细观察着屋里的每一处角落,他很想知道,在长达四十多天的时间里,内蒙警方都难以找到侦破案件的任何线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四名被害人,在同一间书房被烧,其中还有一个不到满月的婴儿。
主卧没有血迹,闵建雄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东西想不清楚。
厕所的水管外放、煤气罐来自一楼,的确,从现场来看,凶手在杀死四人之后,不但从厕所放水冲洗了痕迹,而且放煤气,然后纵火焚烧,有意破坏了相当多的作案痕迹;再加上消防警察高压水枪灭火,冲进房间救人,更加使现场变得一片狼藉。这一切,显然都在凶手的安排之中。
呼和浩特新城分局副局长贺宝峰:这个人应该懂火,懂水,懂气。现场已经是全部破坏了,从公安角度来说,可利用的痕迹、物证、足迹、指纹这些东西都已经全部破坏了,现场可以说是一片狼藉。
而被害人马志军身份极为复杂,他以前是某银行的副行长,后来下海经营房地产迅速积累财富,有大量的债务纠纷。办案民警在排查了近千名和马志军有关系的人之后发现,要想凭借这种方式找到突破口,时间根本消耗不起。
呼和浩特新城分局副局长贺宝峰:有很多人想让马二(马志军)死,很多人。就是足以致他死亡的原因特别多,他的交往社会背景,经济关系,特别复杂。因为这个案件重大,谁也不敢轻易否任何一个人。
四十多天的排查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警方始终不能确定作案工具、作案人数,甚至不能为案件定性是仇杀还是财杀?因此,他们寄希望于闵建雄的到来能给案件侦办带来帮助,至少能够确定凶手到底使用了哪几种凶器。闵建雄来到了停尸的地方,接下来,他需要仔细研究那几具尸体。
法医专家
闵建雄:完全是一种发泄性的杀戮,过渡的杀戮,我们法医里面有一个专业指标,叫过渡的杀戮,其实过渡的杀戮就是说,他针对致命性的部位,反复的实施攻击,那么这种动作,表明是一种发泄,实际上是一种心里上的发泄。
一眼扫过尸体上的创痕,闵建雄已经能够强烈地感受到凶手下手阴准,刀刀致命,一定是为夺命而不是谋财。
2001年11月13日,在洛阳市汝阳县发生了一起特大抢劫农行金库案,3名金库守库员和门卫值班员被杀,抢走现金21万余元,闵建雄案发当天即被公安部紧急调往河南汝阳会诊案件。
被劫农行金库有2道铁门,外部为防盗门,第二道为铁皮防盗门,进入第二道铁门是农行金库,金库内有2间守库人值班室,当晚值班的人员有3人,农行大门值班室为申夫诺,库房值班人员是于小明和高飞,3人都已被劫匪杀死。闵建雄看着三具尸体手脚都被捆绑,但是捆绑的材料都是就地取材,要么是剪掉的绳子,要么是死者的裤管。而且三人的伤口全都来自后脑。
正在这时,内蒙警方发现了一份被隐藏的信件,里面是死者马志军在悄悄举报当地的一个黑社会组织,警方马上警觉了起来,难道是那个黑社会团伙实施了这次谋杀?
内蒙警方对信件中提到的黑社会组织立案侦查,发现他们的确劣迹斑斑,但是和马志军案找不到必然的关联性,只能另行处理。
闵建雄仔细研究着那具女主人的尸体。
法医专家 闵建雄:因为她身上的损伤多,损伤多就意味着她留下的痕迹越多。所以呢,你首先要搜集留下的信息和痕迹。
在解剖中,闵建雄发现女被害人的胸骨上,有一个极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在一个破裂的胸骨的两端,各有方向相反的两条横行的这种拐角。
法医专家
闵建雄:那么这个拐角两条方向相反的拐角,强烈的提示,这个凶器在穿透胸骨以后,他没有垂直的拽,而是经过了转动以后,再进行拽。由于他经过转动,那么这个一把凶器的比如说上缘和下缘发生了方向相反的转动。所以胸骨上的这个骨质损伤这个特点来看呢,提示这是一个双利刃的可能。
紧接着,死者左手虎口以及食指和中指的两处伤痕引起了闵建雄的注意,当地法医已经对这两处伤痕给出结论,是一种主动的抵抗伤;但是闵建雄认为这两处直接和凶器接触的伤痕,恰恰能够反映出凶器的特征。
法医专家
闵建雄:那么这两条切割伤,你手掌打开应该分布在两个位置就变成了对应的位置。那么考虑到这么一个主动抵抗的行为,和这个两个损伤的对应的关系,那么使我想到要考虑他是在一次抓捏这把凶器的时候形成的,切割损伤。如果一次抓捏这把凶器切割损伤,那么显然这把凶器应该是双利刃,应该他是对应的。
闵建雄发现,死者身上所有大力度的刀伤,深度竟然几乎一致,而且所刺的部位都集中在死者身体的上半身胸部和背部。闵建雄和其它几具尸体作了比较,也发现了同样的特征。在闵建雄看来,如果不是同一个人使用同一种作案工具顺序刺杀,伤痕不可能达到如此高度的一致,而且这个凶器必然带有护柄,质地非常的好。
呼和浩特新城分局副局长贺宝峰:这也不由的让我们想到,是不是公安警用或者军用这种匕首之类的东西。
单从法医的角度来看,一人作案的特征极为明显。但是有一个问题闵建雄却百思不得其解,四名死者中,马志军38岁,他的妻子也是三十多岁,大儿子15岁,这三人有相当的反抗能力,如果只有一个凶手,他怎么能够一举击杀四人,然后楼上楼下来来回回寻找工具,从容地破坏现场?
在河南汝阳,闵建雄同样给出一个让人们难以置信的结论,银行的两个金库保管员和一个看门人,死于同一个人之手,而且杀人顺序是由里到外,先杀掉金库最里面的值班员,最后杀掉位于大门口的看门人。也就是说,这个凶手有可能是和这三个人都熟悉的内部人。
如果从传统意义上法医的角度出发,闵建雄的这种结论已经下得太过头了,因为传统意义上的法医理论,强调客观反映尸体的信息。但是闵建雄不想止步于此,他提出了以法医理论为基础的“命案现场重建”,直接指向案件侦破。
法医专家
闵建雄:从原理上来说,我认为这个是从人的思维到人的行为到行为导致的痕迹的反推,根据现场的痕迹来反映他的行为。再通过这种行为来反映这个人的行为人的这个思维,思维必须是由人产生的。所以从痕迹到行为,到思维,应该是一个对于案犯不断刻画的一个过程。
在呼和浩特,闵建雄给自己设下了难题,不仅仅要直接说出被害人尸体上所反映的信息,还要重建犯罪现场,回述当时杀人的整个经过。闵建雄决定再一次前往案发现场,理清其中的头绪。整个现场上面,没有出现有同时进行的迹象。
但是女主人这个屋没有太大的损坏,
没有血迹,没有受伤以后伤者出血的迹象出现。
恰恰迹象表明,是一个前后顺序。
他有一个从强到弱这样伤害的过程
男主人和女主人分别处在不同的屋
女主人和15岁的小孩又没有明显的被胁迫的这个迹象,
男主人就在睡眠状态下被杀的。
女主人和孩子听到了动静 先后冲出
然后被杀
凶手从楼下拿了水管和煤气管
放火 毁灭证据
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杀死了婴儿
完全是一种发泄性的杀戮,过渡的杀戮
闵建雄的回述让内蒙警方听得目瞪口呆,他们无法设想,这么大的一个现场连杀四人竟然是一个人所为。
呼和浩特新城分局副局长贺宝峰:我们从常规来说,觉得可能性不大,一个人怎么对付四个,又不是拿枪,要是万一专家出错怎么办?
其实,闵建雄心中有一个疑点,因为担心影响案件侦破的方向,没有说出来。凶手能够熟练地在犯罪现场上上下下找水管、搬煤气罐,闵建雄有些怀疑,凶手是不是曾经到过被害人家中,而且对家庭的布置非常熟悉?
在河南汝阳,闵建雄陈述了从里到外杀人抢劫金库这个推断的理由,声音在这次现场重建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里面的死者处于正常的生活状态,而中间的死者是一种睡眠的状态。
这个人是在没有一个门的卫生间的地面上,用斧子砸击头部,产生的损伤。那么这个声音会发出非常沉闷的比较大的声音。
由于第二道保险门的门的结构是一个栅栏式的结构,对声音的传导,是没有阻碍的。所以显然十几米的这种距离,这个声音完全可以从卫生间就是金库外面这个人被杀的地方,传值班室。
按理说,最里面的这个人,应该作出正常的反应,所谓的正常的反应,至少他要开门出来要走,走出来看。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这个人被杀,应该是在他的值班室的外面。但是恰恰最后的结果是证明最里面的这个值班人员他是死在自己的值班室,而且是在丝毫没有防备的状态下被击打,导致死亡的。
闵建雄这种从里而外的谋杀结论使得在场所有的人都明确的理解到,凶手也许是银行内部的某个工作人员,由此,专案组开始把目标锁定在农行内部。
在呼和浩特,新城分局的民警们始终难以相信闵建雄的分析,一天夜里,他们再次来到现场,希望有所发现,这时,他们看到有一个醉汉走了过来,看到他们有些惊慌的样子,走上前去进行盘查,醉汉一边摇晃着,一边说自己是一个退伍的消防兵,然后走掉了。过了一会,一个民警突然想到,那人懂水懂火懂气,使用的是质地非常好的匕首,有没有可能是一个受过消防训练的人呢。想到这里,他们朝着醉汉的方向去追……
几位民警沿路狂追那个喝醉的自称是退役消防警察的人,但是,那人已经消失在漫漫黑夜中了。警方马上组织人手调查退役的消防战士就业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
在河南汝阳,金库劫案发生后的第二天,杀人凶手该行资产管理科信贷部副主任吴东峰落网,吴东峰交待说由于欠人赌债,动起了杀人抢劫的念头,当天晚上,他以内部人员的的身份顺利通过传达室和两道库管大门,趁人不备首先杀死了位于最里面的库管员,然后走出最里面的保险门,杀死了位于中间的库管员。然后返身回到金库,盗走了20多万元现金,在出门时最后杀死了传达室的值班员。所有的作案过程、作案心理和闵建雄对犯罪现场的重建如出一辙。
内蒙警方也很快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张功,直到张功落网,警方依然按照张功有同伙准备了备用审讯方案。但是,张功交待的杀人经过,再一次印证了闵建雄对犯罪现场的重建。张功当天一人作案,手持的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军用匕首。
呼和浩特新城分局副局长贺宝峰:他是拿着一把警用匕首,有护柄,双刃,质地特别好。这首先作案工具上这一块,第二个是作案人数上,就是他一个人,所以我们大家错了,错了。第三就是杀人的顺序上,先是马志军,再是宋慧珍,然后马照红最后小孩,杀人的顺序就是由强到弱。
案件侦破以后,办案民警特地打电话告诉闵建雄,的确是仇恨让张功如此凶残,但是仇恨的最初动因却是那么让人不可思议。2001年春节前夕,张功骑自行车被马志军开车别倒,两人发生争执,马志军对张功进行了辱骂,走时朝张功的脸上吐了一口,引起了张功的记恨。连续多次到马志军家附近窥视踩点,并最终入室灭门。作案后心理压力过大,原本滴酒不沾的张功开始夜夜买醉,以至于有一天突然和几个民警遭遇。听到这些,闵建雄藏在心中的那个疑问也有了答案,凶手并没有到过马志军家中,但是多次踩点已经让他对马家的情况了然于心。
闵建雄:案犯在受到侮辱以后,他没有马上采取行动,而是采用了长时间的跟踪、观察预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得案犯心里沉稳的因素。因为经过长期的观察、跟踪、和预谋案犯在头脑里面对这一次作案实际上已经演练无数遍了。
凭着扎实的法医基本功,对细节和现场空间的分析,入木三分的分析判断,法医专家闵建雄再一次成功地让死者开口说出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