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廉租住房的低保户在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时可以少跑腿了,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市民从现在起可以直接到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备案手续。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市内四区的低保户在申
请廉租住房保障后都要到市房屋租赁中心统一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现在市民可以直接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廉租住房申请,对于符合条件享受住房补贴的家庭,在办理租赁住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结算账户、出租人身份证、出租人房地产权证或公房租金计算表和房屋租赁合同,到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并同时与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这样一来,市民既可以少跑腿又节省了时间。
此外,3月30日前已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登记,但尚未实施保障的家庭,在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后,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出租人身份证、出租人房地产权证或公房租金计算表和房屋租赁合同到区廉租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使用国家推荐使用的合同文本,具体文本可在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查阅和复印。记者
宋振涛
市南区 区廉租住房保障中心 香港中路19号 85831046
市北区 区廉租住房保障中心 平定路15号 83838622
四方区 区廉租住房保障中心 嘉善路75号 83721367
李沧区
区民政局 308国道615号 8761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