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化名)向本报楼宇热线(88258599、82075047)反映,位于海尔路附近的盛和大厦在销售时承诺了许多关于楼盘的配套设施,但当他要求将这些“承诺”写入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却被售楼人员拒绝了。张先生担心这些“承诺”只是盛和大厦销售的噱头。
据张先生称,他准
备购买位于崂山区海尔路附近的盛和大厦一套百余平方米的写字间。售楼人员在宣传该项目写字间的同时,还介绍了其相关的一些配套设施,如日立海信空调、芬兰通力高速电梯等。然而当张先生问及这些配套设施能否写入合同时,售楼人员却称合同文本不能随意修改,配套标准无法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张先生表示,购房者买房时看重的不仅仅是写字楼的室内,同样注重整个写字楼的配套,如电梯的好坏可以给客户最直观的印象,差的配套设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形象,客户会认为公司实力不够才会选择这样的办公环境。尽管盛和大厦售楼人员介绍项目配套如何高档,设施设备如何之好,然而这些配套不在合同上体现,那么这些配套标准就成了一句空话。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材料,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联系盛和大厦,一名售楼人员向记者同样介绍了该楼盘会配有日立海信空调、芬兰通力高速电梯等设施,但对于这些口头承诺他也表示无法写入购房合同中。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杨志民认为,空调、电梯等配套设施可以说是该项目的一个卖点,由于盛和大厦还未交付,因此无法确定开发商能否兑现这些配套承诺。购房者如果购买该项目的写字楼,而且在意该项目的配套时,只有将这些配套写入合同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买房合同中无约定配套承诺,开发商也未能兑现,那么购房者权益的确难以得到保障。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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