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创新”
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从事科技创新
早报财经专讯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我市昨日公布的《青岛市支持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我市将
从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尤其是信息产业企业和环保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从事科技创新。
按照规定,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专项资金一般以无偿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无偿补助分为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无偿补助资金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等。
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贴息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贴息贷款的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市财政局将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该项目有效贷款合同及规定时间内的有效付息单据按季拨付。(记者
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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