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拖欠汽车贷款8万余元,著名模特瞿颖被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亚辰伟业中心称,2002年10月,瞿颖与该中心签署贷款购车合同,购买一辆宝马汽车,车价款为962452元。
瞿颖首付款28万余元,同时向银行
贷款67万余元,中心为贷款提供担保。随后,瞿颖又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刚开始,瞿颖还如约还款,自去年8月起,瞿颖便不再还款,后银行从中心保证金账户划走了贷款本息8万余元。该中心请求法院判令瞿颖归还这笔款项。
瞿颖的代理律师表示,瞿颖并没有贷款购车。合同上的签名均非瞿颖本人的签名。2002年,瞿颖结识了亚运村车市一个姓赵的人,将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均交给了赵某,打算买车。当年瞿颖买了一辆宝马,但并未贷款,而是一次性付清了车辆全款。究竟谁归还了4年的贷款以及车辆是谁在使用,瞿颖并不知晓。
对合同签名真伪一事,瞿颖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进行笔迹鉴定。原告方代理人立即表示,当时有可能是瞿颖委托他人购车,不排除是受托人代签姓名。双方选定了鉴定机构后,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再审。石岩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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