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企业工商年检
市工商局提醒:不接受年检最高罚十万
早报财经专讯 2006年度企业年检从明起(3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结束,昨天,市工商局提醒企业及时上网申报年检。
据介绍,凡营业执照标注的“
成立日期”在2006年12月31日前、在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应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工商部门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年检。具体要求可以登录青岛红盾信息网()参阅企业年检网上申报须知。
工商部门提醒,不参加年检的,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陈勇
袁丽秋 宋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