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住房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论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1月21日召开的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是住房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在住房建设方面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夏耕市长在会上代表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两改、两
增、两低、一稳定”
的工作目标,即改造旧城区、改造城中村;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新增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增幅低于去年、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低于去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保持稳定。这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角度出发,采取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断加大住房建设力度,人民群众住房条件逐步改善。但在住房供应和消费中还存在着部分群众居住条件较差、普通住房价格偏高、住房供给结构畸形、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市场管理相对薄弱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经过慎重研究认为,住房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住房建设是体现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必须把解决好住房问题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抓实抓好。
首先,抓好住房建设,是造福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住房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在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住房已成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它又成为促进社会公平、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住房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其次,抓好住房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责任政府的迫切需要。在过去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过多地强调了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产业功能,忽视了住房的社会保障功能、公共服务功能;过多地强调了住房供给的市场机制,弱化了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政府责任。住房这一商品在生产、销售和分配环节具有特殊性,并不能完全任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第三,抓好住房建设,是落实调控政策、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对住房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贯彻落实这些政策精神,既是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总之,各级政府只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不懈努力,增强对加强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职责,就能早日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住房贵”的问题,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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