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1日召开的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发端,青岛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举措频密出台。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2007年要“以健全保障体系、增加住房
供应、稳定住房价格为重点,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力度”。在年度市办实事中,“加快居民住房建设,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排在了首位。紧随其后,市政府更是连续召开两个专题会,扎实、竣急地推进住房建设各项工作。
1月21日是一个星期天。
在这个公休日,一年一度的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在市级机关一楼多功能厅紧锣密鼓地召开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会议是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的,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在青岛很多“老房产”的记忆中,“规格”如此之高的住房建设会,前所未有。
而正是从这次会议发端,青岛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举措频密出台。态度果决,手段坚实。一个旨在强化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住房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新住房行动快速启动。
高调调控
在这次住房建设会上,夏耕坦言,尽管我们过去在住房建设方面作出了一些成绩,但是在住房建设和消费中还存在部分居民住房条件较差、住房供应结构不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人民政府的职责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他明确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住房这一商品的特殊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住房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它已经成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它又成为促进社会公平、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住房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体现我们顺应民意的诚意,直接反映我们体恤民情的程度,直接影响我们关注民生的成效。”从夏耕的讲话中,人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市委、市政府已经把住房建设工作放在了城市发展一个突出的、重要的位置上。
而这次会议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在住房建设工作方面要求之“严格”则让人印象深刻。会议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住房建设作为造福人民群众、促进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责任政府的迫切需要,作为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实现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要以对人民利益的负责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不懈努力,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职责。要重视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早日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住房贵”的问题,使广大群众的住房状况尽快得到明显改善。
意义明显,目的明确。这次会议清晰地传递出了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建设的明确认识和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表明了市政府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各级党委和政府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负责态度,是全市进行的一次加快住房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总动员。
两天后,在市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青岛再次强调,2007年要加强居民住房建设。其中明确提出,以健全保障体系、增加住房供应、稳定住房价格为重点,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力度。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廉租住房34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0%。
1月29日,市政府公布2007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其中“加快居民住房建设,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排在了首位。
雷声大,雨点也急。
全市住房建设会议召开后不到10天,夏耕又主持召开了分别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市内四区、崂山区政府参加的两个推进住房建设的专题会议,利用两个半天的时间专题研究落实今年我市住房建设计划和2007年住房建设目标的具体举措。会上夏耕与王书坚、罗永明两位副市长与各部门、各区政府的负责人,围绕今年的计划目标和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情况,逐一研究落实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的责任和目标。而据市政府有关人士透露,两个分别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专家参加的专题会也计划在近期召开。
凝心聚神、集思广益,为的都是新的住房建设思路和举措的落地有声、落地有形。
明确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共享发展作为住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注重住房供应的社保功能,更加注重住房政策的公共效应,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体系,增加供给,稳定价格,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较为满意的住房保障和住房条件。”是青岛这次新住房行动的核心诉求。
许多先进国家和先进城市的实践表明,增加住房供应量,尤其是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量,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是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最能有所作为、最能见效的一个渠道。而青岛的新住房行动也正是在这一层面全面发力。
从已经确定的全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和2007年住房建设可以看出,“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6182万平方米,住房建设将以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重点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到2010年基本解决经济困难和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旧城区和城中村的改造则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我市继上个世纪末基本解决住房最困难的“棚户区”居住问题后,旧城区、城中村的居住条件改善已成为较为突出的住房问题,尤其是在城市日趋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城市土地资源和住房用地日趋紧缺的情况下,解决好旧城区、城中村的改造,不仅可以有效改善这些区域原住居民的住房问题,而且可以通过向社会提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改善其他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升城市景观、完善城市功能、缩小南北差距、实现东西平衡,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加大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其中,目前市内四区待改造的60片旧城区“十一五”期间要完成改造39片,占地面积达265万平方米,拆迁居民4万户,拆迁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03万平方米,除安置拆迁居民外尚可提供住房约35000万套;目前市内四区未改造的50个城中村“十一五”期间计划改造37个,占地面积845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1850户,拆迁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含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除安置拆迁居民外尚可提供约97800套住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28500套)。
照此计算,从今年起至2010年的4年间,市内四区除6万多户居民可通过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实现居住条件改善外,还有13万套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为主的住房向其他城市居民供应,这等于是同时解决了近20万户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而且,在这个“两改”的过程中,城市原本的新旧环境面貌不协调、居民生活水平不协调、居民生活方式不协调的问题也得到逐步解决。
与此同时,青岛从今年开始下更大力气多开发建设各类中低价位住房,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提供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33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约62500套。同时,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收入线标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约42850套。两者叠加,四年可以解决10万多户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
而对于那些居住面积狭小且家庭经济又非常拮据的城市居民来说,住房困难的解决更多的要依靠政府的扶助。因此,今后4年,市委、市政府决定由政府出资为这部分居民建设“廉租房”
和“租赁房”。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建购廉租住房1000套,投资1.9亿元,发放租金补贴1.76亿元,共计资金3.66亿元,基本解决我市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今年开始,将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约1.4万户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另外,借鉴先进国家和先进城市的居住解困经验,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还将通过财政投入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中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仅2007年市财政就将投入5亿元,开工建设租赁住房不少于3000套,“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的这笔投入据说是整个“十五”期间政府直接投资“解困房”建设的总和。
对于我市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住房供应层次。它是市委、市政府在对“居者有其屋”进行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推出的不可或缺的一项住房建设内容,如果没有这个供应层次,住房的保障就很难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广覆盖”。
力促落实
2007年可以说是青岛新住房行动的“开局之年”,为了给今后几年顺利完成规划目标打好基础,今年的住房建设任务安排得非常繁重,但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要通过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和控制住房销售价格,努力实现“两改、两增、两低、一稳定”(改造旧城区、改造城中村;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新增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增幅低于去年、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低于去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保持稳定)的目标。
控制房价的增幅是今年政府调控房价的重要举措之一。据了解,今年我市将从增加供应、调控需求两方面入手,缓解供求矛盾,控制房价增幅,确保今年新建住房的销售价格增幅低于去年水平。要通过税收、信贷、行政等手段,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遏止非自住性购房需求上涨,同时加强已出台的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措施执行力度。另外还要通过网上售房“广覆盖”的优势,坚决杜绝投机炒房行为。
与此同时,我市今年将加大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确保其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等三项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完善限价出让方式,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让,以地价稳房价,确保今年的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低于去年水平。
坚决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今年政府调控房市的主要目标之一。为此我市将在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土地成本、建设成本,并严格价格审核管理,确保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去年。
据了解,2007年我市的住房建设以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重点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其中,市内四区计划新开工9个旧城区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8万平方米,拆迁居民16728户,拆迁住宅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184万平方米,其中安置用房128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住房56万平方米,约6900套。计划新开工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拆迁居民4744户,拆迁住宅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规划住宅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其中安置用房84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住房78万平方米,约9700套。同时年内计划新开工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续建45万平方米,年内竣工20万平方米。市内四区建设经济适用房240万平方米,其中续建160万平方米,新开工8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另外,今年还将开工建设至少3000套“租赁住房”,市政府安排资金8000万元,对廉租住房租金进行补贴,建购廉租住房200套,解决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确保上述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全市住房建设会议上,市政府已与市内四区政府签定了2007年旧城区和城中村的改造责任书,以这种签定“军令状”的形式表达了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党委政府做好住房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目前市政府和各区政府正在积极筹划成立推进住房建设的专门的协调机构,抓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区政府和部门,正进一步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住房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大力度,提高效率,全面扎实推进。市政府明确要求,对涉及旧城区、旧村庄改造、租赁住房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审批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早日实施。各区政府在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争取群众对住房建设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过程中逐步摸索出较为科学合理的改造政策,为今后几年的“两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市委、市政府所提出的加快住房建设,要求所建设的住房是建得“又好又快”的住房,是具有高质量的住房,而不是单纯地为解决住房而建设住房。市政府明确要求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强对各类住房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和规划监管,同时注意搞好各类住房的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实现旧城区、城中村的高水平、高标准地改造,不留新的“遗憾”。
而在所有的推进内容上,市政府最为关心的还是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在整个住房建设中的比重能否到位,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能否“应保得保”,这也是两次市政府专题会议上讨论比较集中的议题。对此,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把好关,对中小户型建设比例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控,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供应程序。用夏耕的话来说,就是要通过政府的努力“把好事办好”。
尤其是对今年新出现的租赁住房供应层次,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抓紧合理选址,报市政府批准后争取及早开工,同时还要着手研究较为完善的供应政策,确保实现其“解困”的目的。
突破重点
作为住房建设的“重头戏”,目前市内四区政府和市建委、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市规划局等部门正积极推进已确定年内动工的18个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市南区的云南路片与四川路以西片捆绑改造、龙口路20号改造,市北区的东西快速路改造试点片、错埠岭二小区、西吴新村改造和小港湾改造,四方区的嘉善路片改造、大水清沟改造和金华路28号改造及河西村、河崖村、孤山片和华光村、大山村改造,李沧区的侯家庄、麦坡村、佛耳崖村和东李村改造等项目,有的正在进行规划报批,有的正在制定拆迁方案,有的正准备挂牌招标,确定开发建设主体,大多计划在春节后实施拆迁,七八月份陆续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市建委、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及市内四区政府还纷纷制定了详细的项目进度日报、周报、月报表,按天推进上述18个重点住房建设项目。
为了让市民及时了解这些区域的住房建设进展状况,市政府还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的情况和各类住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方便市民买房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