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画面上这个人叫刘俊勇,是2006年湖南省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首犯。2006年12月27日,当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布,对刘俊勇等七名被告人一审判处死刑时,在现场的记者注意到,刘俊勇脸上的表情从满不在乎瞬间变成了恐惧。而对于本案涉及的100
多名受害人来说,这正义的判决,也终结了刘俊勇和他的同伙曾经带给他们的无尽恐惧。
审判长曾文彬:被告人刘俊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2006年12月27日上午十点,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娄底市体育馆公开宣判,刘俊勇等七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毒、故意伤害致死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法院对其余同案的90名被告人也都作出了有罪判决。
审判长宣判曾文彬:他们这一伙人,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人是基本固定的,组织领导者就是刘俊勇,他手下有三个骨干人员,就是寥建伟,刘永华,和陈彬彬,他们三个手下都带了一批人,都能够服从他们的指挥,刘俊勇又能够指挥他们这三个人
刘俊勇,34岁,娄底市新化县人,初中文化。是这个4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最高领导者、组织者。作为一个4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刘俊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又是如何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一审宣判以后第三天,《法治在线》栏目记者在娄底市第一看守所采访了被告人刘俊勇。
被告人刘俊勇:我没有读书,没有读过多少书,对法律认识不强,法律意识都是在这个看守所以后才学到的,首先我要知道法律这么厉害,自己犯的罪行这么严重的话,我绝对不敢这么做
从1996年开始零零星星地违法犯罪,到2005年3月26日罪行彻底暴露被公安机关逮捕,刘俊勇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历了将近十年的发展时间。而发生在2004年6月30日的一起凶杀案,正是这个团伙覆灭的导火索。
2004年6月30日深夜12点,沙江村村民陈历平在睡梦中被一片砍杀声惊醒。当他慌慌张张地从卧室跑出来时,发现家里已经被一群不速之客包围,十来个清一色赤膊的男子手持砍刀,疯狂地朝他的大儿子陈新华猛砍。
受害人陈历平:我的天啦,不得了了,今天可能是杀人的来了,他们第一刀就把我的手砍断了,我就昏死过去了
受害人陈新华的母亲袁丁桃:我赶快就喊救命啊,不得了了 家里血都流成河了。
这起后来被称为"6。30"案件的惨案发生的时间前后只有几分钟,但是后果异常严重。陈历平的弟弟陈历德就住在隔壁,他听到吵闹声后起床准备报警,也被守在屋外的4名男子砍伤。第二天凌晨,受害人陈新华因身中46刀、失血性休克在医院不幸身亡。
村民:我们的心情都是很愤恨的,我们老百姓要求政法机关严惩这些坏分子。
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局长张建成:当时他家里面的一些人,包括一些邻居,都围着我们,把当时那个惨状,讲述给我们,当时还有好几个人,几个老百姓都流下了眼泪。当时我们看见确实感到,一定要想办法,把这个案子拿下来。
案发当晚,警方经过初步调查了解到:当天到现场参与这起凶案的人数竟然有20多人。
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化祥:进屋砍杀的,每人带了一把砍刀,一根短铳;外围有十多个人在警戒。把这个屋子都围了起来;还有摩托车司机专门负责案件做完以后把他们送走。
娄底警方迅速将案情逐级汇报到了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6.30"案件随后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刘俊勇就是这样开始浮出了水面。
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吴干呈:群众反应,其中刘俊勇这个人,他的手下有一大帮人,在当地的名气很大,谁也不敢惹他。
刘俊勇为什么会名气很大呢?因为他手下有一大帮人。在这些人中,又以本案的二号被告人廖建伟最为有名。新化县是湖南的武术之乡,这里很多人从小就有习武的传统。廖建伟曾经得过民间武术比赛的冠军。在廖建伟周围,聚集了很多没有正当职业的年轻人,他们都梦想着跟着廖建伟闯荡江湖,能有发财的一天。而刘俊勇之所以跟廖建伟合作,看重的也正是这些。
被告人刘俊勇:其实一个人一生能有几个朋友?一般都是假朋友了。朋友两个字讲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的 他想利用我,我想利用他。
在他们合作的最初,主要是开地下赌场和放高利贷。当然,廖建伟之所以愿意跟刘俊勇合作,是因为刘俊勇也不是无能之辈。
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李雄:经常一起赌博,刘俊勇这个人也聪明一点,赌博能够赢到钱,大家都很佩服他,等于他在他那一个圈子中间,当时慢慢就突出来了。自己手下的弟兄,没有本钱放高利贷,他就借本钱给你,赚了钱是你的,亏了是他老大的,用这样的手段,慢慢地拉拢人。
那么,那些心甘情愿追随着刘俊勇的,又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李雄:谁喊他们去打架,打一架发一两百块钱,吃一餐饭,讨一包烟,天天就这么过。
不要正当职业,把违法犯罪当成职业;
眼里没有法律,只有暴力;刘俊勇就是在笼络和结交了这样一群人生观根本扭曲的人以后,逐渐走上了一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不归路。
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化祥:他们作案的时候,他们每人带了一把这样的小火枪,带了一把这个砍刀,死者陈新华就是用这个砍刀,砍了四十六刀致死的。
暴力犯罪,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明显的特征之一。伍先辉是刘俊勇组织中的一名骨干成员。2003年端午节,伍先辉跟邻居伍某发生矛盾后吃了亏向刘俊勇求助。刘俊勇随后带领30多人持刀冲入伍某家中将伍某打伤。伍某的妻子廖某跪下苦苦哀求刘俊勇,但是有刘俊勇撑腰,猖狂的伍先辉仗势欺人,竟然残忍地用双手将廖某的眼睛戳伤。
受害人廖某:到现在眼睛还是很模糊,看东西眼前是漆黑一片。
但是,由于当地派出所个别民警的庇护,事后刘俊勇等人并未受到任何惩罚。刘俊勇等人的犯罪行为以后也逐步升级。
被告人刘俊勇 我认为这个还不构成立案的标准,就是违法问题也不大,就是抱着这种心理去的,第二次我看到自己第一次没有出事,抱着一种侥幸心理。
侥幸地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则是刘俊勇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心理根源。事实上,"6
.30"案件的起因,就是刘俊勇等人精心策划的一次报复行动。2004年6月17日,团伙骨干廖建伟、刘永华被当地另外一伙恶势力的人持刀砍伤。为了报复,刘俊勇和廖建伟一起凑了一万元,找人去广州将对头的肖勇砍成重伤、王湘琴砍成轻伤。
随后,当廖建伟打听到受害人陈新华可能是肖勇的幕后主使时,就同刘俊勇一起周密策划,制造了"6.30"血案。不过后来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现,并没有证据表明廖建伟被砍伤跟陈新华有关,年轻的陈新华就这样以生命为代价,成为了黑恶势力争斗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