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新开工的住宅小区没完成配套设施就交房的行为将会得到遏制。
1月22日,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在市建委召开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表示,今年住宅工程实现100%分户验收,新开工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隋振江透露,《北京市住宅小区市
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已由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将于近期公布。
“该办法将规定,新建住宅工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以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要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切实保证住宅各项使用功能。”隋振江说。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刘维新教授表示:“相关政府部门的实际用意是希望杜绝以前部分商品房小区交付使用时,道路、燃气、水电、绿化等一系列配套设施都还在建设之中的现象。”
“以往开发商是先把可建的做好,然后再建配套设施。这个规定的初衷则是在避免一些开发商到最后拖延甚至不建这些公共配套设施。”思源顾问总经理李国平认为,但这个规定也凸现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开发商的经济实力、融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显然,政府是在传达一种信号,以后的房产调控政策会越来越细化。但在实际操作上,这一规定的实施仍有困难。
“政府并没有对公共配套设施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小区内的商业、会所、学校、医院是否也要作为配套设施要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办首席专家朱凌波说。
朱凌波表示,因为现在期房预售制并没有取消,那么现在要求新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达到同步交付使用,这个规定将给开发商带来很大影响,难度也是必然的。
玉泉新城董事副总经理刘伟华也表示,哪些才算公共配套设施,相关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应有明晰的规定和执行细则,这样政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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