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2007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会上表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面积占年度住房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结构比例要求(即“90/70”政策)不得有“丝毫折扣”。各级城市要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
同时,会议提出,今年建设系统首要工作目标是,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汪光焘还表示,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不折不扣执行“90/70”
调整住房结构供应是宏观调控的重点工作,也是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汪光焘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以上的目标;必须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思考住宅建设模式问题;必须扭转近几年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供应量占比不足20%的现实状况;必须考虑大多数群众实际居住水平和改善住房需求的支付能力;必须制止部分企业追逐自身商业利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今年一季度,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对各地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2006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有了好的开端,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下套型所占比重明显提高。然而,很多居民仍然面临着“小房子买不到,大房子买不起”的困扰。针对社会上一部分人对“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目标的质疑,汪光焘说:“90平方米占70%的导向,是关系到土地、能源、资源问题的导向,是关系到谁养活中国人的导向!”
廉租房要“应保尽保”
怎么才能保证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都能“应保尽保”?
汪光焘特别指出,就是要通过完善廉租房制度,有步骤地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严格落实以财政预算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相结合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5%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坚持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由政府组织新建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购改造一批旧住房,满足住房保障需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改造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
建设部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6年12月20日,全国274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其中,河北省所有市县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北京、成都、南通将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扩大到最低职工工资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天津采取“带户型标准、销售价格、销售对象和竣工入住时间”方式,招标选择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
继续调控和监管市场
2007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在对住房和房地产问题分析后指出,目前住房制度已经发展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的阶段。从10多年改革与探索的实践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市场秩序混乱也是推动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供应结构矛盾突出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职能是调控和监管房地产市场,保护群众住房消费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继续把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要求,采取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增加政府指导价的住房供应;落实三部委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重点防范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行为;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媒体公布结果;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信息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客观反映市场情况,宣传调控成果。
汪光焘强调,房地产业发展事关国计民生,但客观上存在体制和制度不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合理引导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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