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用事业收费卡转账,发现卡已被注销, 余额“不翼而飞”
我的卡怎么说没就没了?
晚报讯
公用事业收费卡一直放在身边,却被他人注销,里面的两百多元钱余额也“不翼而飞”。近日,钟女士到市政公用局浮山收费站为搬家前房屋的公用事业收费卡办理转账业务
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怪事。
收费站:卡跟房走,与人无关
钟女士2006年11月1日从江西路的房子中搬出,并将房屋交给新房主,但是当时没有办理公用事业收费卡的过户手续。今年1月17日上午,钟女士来到市政公用局浮山收费站办理公用事业收费卡的转账手续时,却意外地发现所持收费卡已经被注销。然而该收费卡从房屋交接后至今一直被钟女士妥善保管,中途从未有丢失或借出。
市政公用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公用事业收费卡跟着住房,不跟人名。新房主只要带着房屋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就可以补办收费卡,原卡的余额也随之转入新卡之中。如果想取回余额,只能向该房屋现在的住户索要。
钟女士:卡在我手,岂能注销
钟女士闻听工作人员解释,仍然十分不解:“收费卡一直在我手中,对方不经过我的同意,怎能够把卡注销,取走余额?”钟女士认为,如果真如收费站工作人员所说,只凭房产证明和身份证就可以注销别人的收费卡并取走余额,那么有人完全可以伪造房产证明,注销别人的公用事业收费卡并骗取余额。
由于对工作人员的解释不满,钟女士对卡片“跟房不跟人”再次提出疑问。浮山收费站一位男工作人员最后对钟女士说:“我们就这么个办法!”年近六十岁的钟女士听后非常气愤,回家后竟犯了心脏病。最后,钟女士表示,她决心为此事讨个说法,并保留起诉的权利。
(谭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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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05年6月份开始采用公用事业收费卡收费方式,居民凭一张提前充值的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便民卡,就可足不出户缴纳燃气费、燃气保险费、水费、采暖费、排污费等公用事业领域的费用。每张收费服务便民卡只与固定的地址对应,实行一户一卡制,无法在另外地址使用。如用户调房,须到服务中心营业站办理调房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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