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26日电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2006年,广西境内发生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假币犯罪尤为突出,而且假币使用形式多样化。
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梁宏伟介绍,假币犯罪主要集中在出售、购买、运输
、持有、使用假币等方面,去年上半年共立案88起,占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86.27%。
2006年9月30日,贵港市警方在辖区桂平市贵桂路大转盘的一辆出租车上,破获一起特大购买假币案,当场抓获购买假币的犯罪嫌疑人黄健文,缴获假人民币99万多元。黄健文供认,29日他以3万元真人民币的价格,从广东省汕头汽车站一位不知姓名的男子手中购买假人民币99万多元,准备回到广西桂平市销售。不料,当他从一辆广东至桂平市的大客车上走下,准备乘坐出租车离开的时候,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截获。
警方调查显示,广西假币犯罪呈现由东南部地区向西部及中越边境地区、从城市向农村蔓延扩散的态势,而且新版假币出现周期缩短,面额结构由过去以百元大钞为主转为大小面额并举。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发行不到两个月,广西大部分地区已发现新版100元、10元假人民币。
2006年8月10日,贵港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南梧二级公路平南县路段镇隆镇十字路口处对两辆奇瑞小轿车进行拦截检查,当场在车尾箱内查获19953张2005年版100元面额假人民币,当场抓获施楚汀等6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侦查发现,犯罪分子使用假币的形式多样化。他们将假币与真币混杂在一起,以找零、批发商品等形式流入市场,或在南宁等主要城市的火车站、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以帮助外地旅客购买车票等手法,用假币换取真币,并且有向小城镇发展的趋势。
近日,广西警方还查获一起包工头将假币掺杂在工资里面,发放给农民工的恶性案件。(记者覃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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