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一个被低估的公共卫生问题
□本报记者 李虎军
孙兰23岁时结婚怀孕,但不幸流产。半年后她再次怀孕,家里人小心翼翼,把她当成公主来伺候,可是离预产期还差
3个月时又流产了。五年内,同样的悲剧连续发生了4次。夫妻俩后来去省城求医,一家医院让孙兰抽血查梅毒,居然呈阳性。夫妻俩难以置信,遂远赴北京协和医院,被确诊为梅毒。这正是孙兰“习惯性流产”的罪魁祸首。
卷土重来
曾经在中国大地上销声匿迹的梅毒如今卷土重来,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中国人像孙兰和她丈夫那样被查出梅毒。本月1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性病中心)研究人员和美国北卡大学科恩(Myron
Cohen)等人在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发表论文说,中国的梅毒发病率迅速攀升,1993年每10万人的全部梅毒发病数不足0.2例,而2005年每10万人中仅一期和二期梅毒发病数就达到了5.7例。
上述数据来自官方的全国梅毒报告系统。“由于存在漏报的情况,实际发病率还会高很多。”论文通讯作者、国家性病中心陈祥生教授说。
梅毒最早起源于美洲。1493年,哥伦布的船员将梅毒从新大陆带回欧洲。1504年,梅毒传入中国广东,当时名为“广东疮”。
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之前,梅毒泛滥,上海、北京等城市的发病率高达5%-10%。在内蒙古、新疆、广西等一些地区,由于梅毒等性病蔓延,“只见娘怀胎,不见儿出世”的悲惨故事比比皆是。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开展了消灭性病运动。北京在1949年率先封闭妓院,一次解放妓女1300余名,此后一两年内中国铲除了妓院,暗娼也被取缔。各地采用群防群治的办法,在重点地区或重点人群中进行普查,同时免费治疗病人。
1964年,时任中央皮肤性病所所长的胡传揆在北京科学讨论会上宣读《我国对梅毒的控制和消灭》一文,宣布中国已基本消灭梅毒。这被视为毛泽东时代的公共卫生奇迹。
但基本消灭不等于完全消灭,少数地区还有散在病例,为梅毒的死灰复燃埋下火种。1979年,重庆再次报告梅毒病例。实际上,此前部分地区已有不公开的零星病例报告。龙振华在《梅毒病学》一书中写道,他1971年就在北京地区再度发现一例二期梅毒患者,是来自皖南大别山区的军人。龙目前的同事、北京积水潭医院皮肤科主任邝捷说,当时确诊梅毒患者需要冒相当大的风险。
自1986年起,全国各省市先后恢复“文革”期间撤销的性病防治所或组建新的性病防治所。卫生部随之启动了全国范围的性病监测报告系统。根据这个报告系统,梅毒疫情逐年上升,1993年之后的上升趋势尤为明显。
意义被低估
由于青霉素可以治愈梅毒,梅毒的公共卫生意义往往被低估。但陈祥生说,如不及早发现和治疗,可能导致其他器官受损,不仅助长梅毒的蔓延,还会通过母亲传播给胎儿,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梅毒患者感染艾滋病的机会也更高,从而大大增加艾滋病传播的风险。
据本月17日《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儿童医院消化感染科有一名两个月大的男婴,躺在医院的温箱里,大腿根部和下身溃烂,眼睛肿得睁不开,“以后是否会有痴呆等后遗症很难说”。由于母亲是梅毒患者,这名男婴在母体内感染了梅毒。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怀孕妇女感染上梅毒。据深圳市慢性病防治院副院长周华介绍,深圳自2001年7月率先在全国启动梅毒的母婴传播阻断项目,为64万多名怀孕妇女提供免费的梅毒检查并为患者提供规范治疗,至今发现约3000例梅毒患者,患病率接近0.5%。但由于国内很多地区缺乏这种普查和治疗,过去15年里,全国胎传梅毒病例数正以平均每年7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6年报告的胎传梅毒已达5999例之多。
研究人员在那篇《柳叶刀》论文中还称,梅毒发病率最高的是上海、浙江、福建、北京、广东等经济发达省市。其中,2005年上海报告的每10万人发病数达到55.3例,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
陈祥生说,这表明上海的性病报告系统比较完善,但并不意味上海就是实际发病率最高的地区。
即使在报告系统比较完善的地区如上海、北京等,仍然存在漏报现象,至于那些报告系统较差的地区,统计数据反映出的情况肯定只是冰山一角。
公共卫生专家将梅毒在中国的重新流行归结于生物学因素和社会学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研究人员在《柳叶刀》论文中说,随着经济改革,收入差距拉大、男女性别失衡、大量农民工涌现,社会文化开始接纳性服务;年轻人对待性的态度也在改变,婚前性行为增多,首次性行为的时间提前;公共卫生服务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影响了筛查和治疗。所有这些社会学因素,都为梅毒传播提供了有利土壤。
北京协和医院性病中心的诊室外坐满了患者。据该中心副主任医师何志新介绍,就诊患者中梅毒病例的增长率超过了其他性病。她还说,每个梅毒患者可能接触过多个性伴,“确诊一个,我可以再拽出七八个(梅毒患者)”。
在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平均每两次性交就会传播一次梅毒。但这些性伴很难被追踪和发现。
性工作者、购买性服务者、男同性恋等是梅毒传播的高危人群。《柳叶刀》论文作者之一、国家性病中心龚向东教授透露,某省一项调查的初步分析发现,星级宾馆等高档娱乐场所的“小姐”梅毒发病率约为0.9%,歌舞厅等中档场所为4.2%,发廊、出租屋等低档场所“小姐”的梅毒发病率则超过10%。
2006年的全国梅毒报告数据表明,离退休人员、民工和农民的梅毒增长幅度最高。龚向东说,这三类人群一般不为社会关注,尤其是民工,远离家乡,处于性活跃期,感染梅毒等性病后,因其低下的社会经济地位而影响治疗,且容易将性病从外地带回本地,传染给配偶,从而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投入不足
梅毒发病率是一个国家公共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梅毒在中国的感染率比艾滋病高得多,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陈祥生说。
梅毒的重新流行已经引起了公共卫生专家和政府部门的警觉。但与解放初期那场声势浩大的消灭性病运动相比,梅毒的防治工作尚难如人意。“控制梅毒在技术上并不是什么难题,”陈祥生说,“但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力度远远不够。”
梅毒具有较长的潜伏期。有的人已经感染病毒,却并无症状,被称为隐性梅毒。因此,在缺乏重点人群梅毒普查的情况下,梅毒很容易悄悄地扩散。新婚姻法生效后,取消了强制婚检,医学界对此诟病甚多。而婚检取消的一个后果是,胎传梅毒明显增加。
实际上,梅毒血清学的初步诊断容易操作,每份试剂的成本也只需两三元人民币,便于推广。遗憾的是,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重点人群的梅毒等性病监测网络还相当薄弱。国家性病中心研究人员希望,公共财政能够像深圳那样为重点人群的梅毒普查埋单。
青霉素至今未对梅毒产生抗药性,这对梅毒控制无疑是一大幸事。但专家表示,梅毒治疗一定要遵循“早、准、狠”的原则,早是早发现早治疗,准是准确按照该型梅毒的方案治疗,狠是严格按照推荐方案的疗程治疗。
龚向东刚刚从山西平遥田野考察归来。他在那里访谈了5名“小姐”。这5名“小姐”都比较注意清洗阴道,也都会去私人诊所。其中有一名年仅18岁的“小姐”手臂上还留有针眼:她在前一天接待了7个“客人”,生怕染上性病,跑到一家私人诊所注射了一种杀菌药物。至于具体是什么药物,她已经记不清了。
龚的同事、性病参比实验室主任尹跃平说,与淋病等不同,梅毒是惟一可全身扩散、引起系统病变的性病,局部冲洗对梅毒没多大作用,自行或随意服用抗生素也控制不住梅毒。
不过,像山西平遥那些“小姐”一样,许多怀疑自己可能感染性病的人出于隐私等考虑,宁愿去看不规范的私人性病门诊或“老军医”。混乱的性病医疗市场不仅耽误了诊治,还会进一步扩大梅毒等性病传播的机会。
艾滋病的防治已经引起中国政府和社会各阶层的高度重视,并投入了大量经费。但在国家性病中心王千秋教授等专家看来,梅毒防治上的投入与艾滋病相比可谓杯水车薪。
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控中心性病中心正在制定全国梅毒预防控制规划。“未来五年之内,我们的目标是降低梅毒发病率增长的幅度。”王千秋说。至于像40多年前那样基本消灭梅毒,目前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