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一小伙子驾着刚买的新三轮,拉着一车萝卜到芝罘区来卖。卖完后乐呵呵地往家赶,可是刚走出不远就被交警拦住了,被罚款200元,车也走不了了。
22日9点来钟,这位小伙子开着“五征”牌农用三轮车经过向阳街南头时,被交警拦住了。交警告诉他,其违反了《安全法》第
38条———禁止农用车进市区的规定。小伙子情绪很激动,说自己的确不知道这些规定,以后肯定不来了,但是交警严格执法开出了200元的罚款单儿、扣2分。小伙子摊着手直喊冤,说啥也不签字,交警现场拿出了《安全法》的小册子认真地给他看。无奈,小伙子签了字,刚要发动车走,交警又拦住了,告诉他农用车不准在市区行驶,请把车开到旁边的停车场。
小伙子说这辆车是自己刚买来的,今天早晨第一次启用,拉了一车萝卜总共才赚了四五十元钱。(记者 孙泓炜 实习生 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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