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醋酸泼伤的张某哭诉遭遇,身后她的女儿也无辜受到伤害。
村委会主任泼伤张春花妇女的儿子儿媳向本报记者讲述他们打算调解的意愿。
南海网1月22日消息:1月22日上午,万宁市北大镇丰丹村委会一普通的民宅。房间门槛旁的椅子上坐着一名中年妇女,她的脸部、颈部等被大面积烧伤,紧紧偎依在她的身旁的女儿脸上也多处烧伤。想起自己的遭遇,看着可怜的孩子,泪水悄然流出了她的眼眶……
她叫张华,今年34岁。2005年8月,她的丈夫梁某因病去世,只剩下一对年幼的儿女与她相依为命。
原本可怜的家庭,近日又遭不幸……
受害者求助:
母女遭毁容今后怎么办
记者看到,张华脸上被烧伤的部位一片赤红,女儿小梅的嘴唇、额头、脸上等部位也有很多伤痕。张华说,女儿小梅今年13岁,上小学六年级。原本活泼可爱的女儿,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不幸,突然变得沉默寡言,整天在家哭泣,甚至不敢再去上学读书。
两人看病还需要花掉大量的医药费和治疗费,这对于这个只靠种几亩地为生的可怜的单亲家庭来说,实在难以承担。张华伤心地对记者说:“她的做法实在太狠心了。我和女儿都被毁容了,尤其是女儿,以后可该怎么办啊?”
灾祸突降:
母女被人用醋酸浇一身
据张华介绍,1月19日晚上6点多钟,她吃完晚饭后和儿子小其在屋子里看电视。女儿小梅则在院子里吃饭。大约6点半的时候,同村委会的妇女凌某来到她的家中,冲着她就说道:“你要养我的老公”,接着还说了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张华一听也非常生气,便推着凌某让她出去,两人发生了争执。
在争执过程之中,凌某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瓶醋酸,从张华的头上就倒了下去。醋酸迅速流到了张华的脸上、脖子里和手臂上,她觉得身上一阵烫热,好像被火烧了一样。女儿见状,赶紧跑到屋子里,结果身上也被泼上了醋酸。随后,凌某就从张华家离开了。
事发后,张华和女儿赶紧拿水冲洗自己身上的醋酸,但无济于事。她们赶紧跑到离家不远的禄马卫生院治疗。
经医生诊断,张华和小梅均属于由工业醋酸引起的化学性烧伤,其中张华的脸部、颈部、左上臂被大面积烧坏,烧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的9%左右,烧伤程度已达到二度;小梅的面部和双腿均有烧伤,被烧伤面积约占体表面积的3%。目前,医院已经给她们进行消炎处理,她们仍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内情透露:
行凶者怀疑她与其丈夫有私情
究竟什么原因,凌某要用醋酸将其“毁容”呢?张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是凌某怀疑她和自己的丈夫老唐有私情引起的。“凌某当时拿醋酸来泼我的时候骂我,说我和她的丈夫有私情,还说了一些特别难听的话。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些事情。”
据张华介绍,凌某对她的“误会”从2005年初就开始了。那时候,凌某的丈夫老唐是一个包工头,主要在附近搞建筑施工。2005年3月份,为了挣一些钱补贴家用,张华便去老唐的建筑工地帮忙打工。主要干一些搬砖、拉水泥之类的活。张华在工地干了8个月左右,便不再去了。“我每天都是早上去干活,晚上就回家,从来没有在外面过夜。我和老唐根本就没有任何私情。”张华还告诉记者,凌某曾经找过她,不让她再去跟着老唐做工。从2006年开始,张华便去琼海、定安等地帮人种菠萝,一年多来,她没有和老唐有什么联系,但还是被凌某怀疑。
行凶者家属:
为什么不找别人只找她
针对张华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凌某的家中了解情况。但是凌某和老唐均不在家中,只有其儿子、儿媳在家。其儿子告诉记者,他无法找到母亲凌某,他向记者提供了老唐的手机号码。记者几次拨打,其手机已经停机。至于凌某怀疑张华和老唐有私情的问题,凌某的儿媳对记者说:“婆婆(凌某)几次去警告她(张华)了,她(张华)就是不听。为什么婆婆不去找别人,而只是去找她呢?”
村委会主任:
肇事者家属表示愿经济赔偿
记者找到了丰丹村委会主任文某。文某告诉记者,凌某用醋酸将张华烧伤以后,他经了解得知,主要是因凌某怀疑张华和老唐有私情,太气愤而做出了如此“过激”的举动。
据丰丹村委会主任文某介绍,事情发生以后,凌某的家人曾经找到他,希望丰丹村委会能出面协调解决。凌某的家人表示,愿意对张华和其女儿小梅所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文某对记者说,丰丹村委会将尽一切可能协调处理好凌某和张华之间的纠纷,给受伤的张华和小梅一个满意的答复。
警方说法:
将据法医鉴定追究责任
张华和小梅被泼伤以后,张华立即向警方报案。目前,此案正由万宁市公安局禄马派出所调查处理之中。1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禄马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该派出所吴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对张华和小梅被伤害一案比较重视,1月23日,派出所将带着张华和小梅去问万宁市公安局做法医鉴定,然后根据法医鉴定的结果追究肇事者凌某的法律责任。
吴所长说,如果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此案就属于治安案件,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法医鉴定为轻伤及以上,那么此案便构成刑事案件,警方则依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