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绵阳南山中学教师贺某“卖”高考体育尖子生资格,事情暴露后,该校给予贺行政警告处分。
该市有关部门认为处罚太轻,要求该校重新作出处理。
据绵阳市民程伟介绍,他是南山中学校高2006级6班一位学生的家长。2005年下半年,该校体育教
师贺某找到他,说可以安排他的孩子进入学校蓝球代表队,并承诺为孩子申报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将其列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照顾的“体尖”名单》,参加高考时可加20分。贺某告诉程伟,按行业“贯例”,程应交各种费用16100元,如申报不成功则全额退还。
按照贺某的安排,程先后分5次给其现金16100元。采访中,程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四川省学生体育竞赛成绩证书》复印件说:“我的孩子根本没有参加过某次比赛,但贺收了我的钱后,就给孩子办了个第三名的成绩证书。”
不料,孩子高考后,贺某突然告诉程伟,孩子的“资格证”省上没有通过。此后,在程多次催促下,去年6月23日,贺某退还了程1万元,并称余款要他找学校要。为此,程先后多次找绵阳市教育局和南山中学,最终在该市教育局的调解下,程才分两次拿回了其余的6100元钱。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山中学副校长马恒贵。马表示,这种舞弊行为学校和省教育部门都是不允许的,学校从未收过程伟的钱,此事是贺某瞒着学校,私自进行的,与学校无关,该校已于去年12月对贺作出了行政警告、考核等级降分、不参加评优等处罚。
据悉,绵阳市有关部门认为上述处罚太轻,要求该校重新进行处理,该校将于今日召开校长办公会重新研究此事。甘国江 记者 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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